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服务机构选取公告

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服务机构选取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0 08:05:00 字体大小: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信息

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其中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全长约26.655公里,起于灵溪镇大坝高速桥下,终于对山乡街道终点;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全长约23.373公里,起于永顺县朗溪乡朗溪村,终于小溪镇官坝村。已由永顺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3次(10)号文件同意启动,项目业主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计划投入资金约11854.75万,资金来源为国省定额补助。现对该项目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1.2选取项目概况

1.2.1 项目名称: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服务;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全长约26.655公里,起于灵溪镇大坝高速桥下,终于对山乡街道终点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全长约23.373公里,起于永茂镇分水岭沿线经过卓福村、和平村、云盘西村、黄洞村、朗溪村,止于朗溪乡政府;经查询,项目区及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选取范围: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服务机构选取工作;

2.资格要求

2.1 竞选审查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 自愿按《项目审查服务承诺书》及《项目保密承诺书》格式提供项目审查服务承诺及项目保密承诺。

2.4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

2.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2.7 最终解释权归业主方所有。

3.项目审查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项目审查服务费报价区间为:永顺县大坝至对山公路、永顺县朗溪乡X027朗溪乡分水岭至朗溪通三级公路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16万元≤α≤24万元;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4.选取办法

项目选取办法采用竞价选取(一次性报出不可修改报价,按照最低价中选原则选取)。

5.公告期限

5.1凡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前由公司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至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永顺县交通运输局)现场领取竞选文件。

5.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竞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其递交的竞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竞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竞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请竞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参加竞选,并递交纸质形式密封的竞选响应文件3份(1正2副)。

6.2递交地点: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6.3参加竞选时,竞选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选。

6.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竞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由选取人组建。

8.中选公示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选取人将中选候选人的情况通知给各竞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9.项目审查服务的工作内容

负责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服务工作,提交相关报告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流程。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11.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

本次中选候选人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12.联系方式

选取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顺县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 

联系人:张彪

电话:15907436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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