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永顺县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1.项目概况
永顺县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已由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3]387号、永发改〔2023]390号同意实施,招标人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建设地点:永顺县溪州新城;
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永顺县溪州新城;项目规划总用地29348.88㎡(约44.12亩);新建总建筑面积37680㎡,其中新建公交枢纽站33680㎡,配套设备设施用房4000㎡;新建基础及室外工程,包括地上停车位100个(其中发车位20个)及室外水电等配套工程。
选取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
2.资格要求
2.1竞选人应当符合招标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以上等级。
2.2自愿按《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及《项目保密承诺书》格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项目保密承若。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取活动。
2.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拒绝其参与选取活动。
2.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选取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区间为:永顺县城市公交枢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4.6万元≤α≤7.6万元;竞选人应当在该范围内进行报价。
4.选取评审办法
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公告期限
5.1凡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0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前由公司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至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永顺县交通运输局)现场领取竞选文件。
5.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获取竞选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竞选文件的竞选人,其递交的竞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竞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竞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选取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下午15时00分。请竞选人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参加竞选,并递交纸质形式密封的竞选响应文件3份(1正2副)。
6.2递交地点:永顺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6.3参加竞选时,竞选人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选。
6.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竞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竞选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7.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由选取人组建。
8.中选公示
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选取人将中选候选人的情况通知给各竞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9.招标代理服务的工作内容
协助招标人办理招标代理申请事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流程。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取公告在 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 上发布。
11.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
本次中选候选人在 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站 上公示。
12.联系方式
选取人:永顺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永顺县县灵溪镇校场路12号
联系人:李科
电话:1869259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