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顺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8 17:27:32 字体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和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顺县公众信息网站下载(http://www.ysx.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顺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棚场街234号,邮编:416700,电话:0743-5223265,传真:0743-5227150,电子邮箱:ysxjtysj5223265@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组织领导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股室站所负责人对本股室站所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一年来,我局通过网站、公示栏、简报、单位电子显示屏等渠道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176条。其中,信息简报32篇,政府门户(单位)网站57条(组织机构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8条;行政行为类信息4条;统计类信息4条;财政信息2条;人事类信息3条),本地电视台10条,各级报纸信息25条,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5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3年来,我局收到电话咨询187/次,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电话或者来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3年来,我局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2人,费用支出5000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间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由于条件还不成熟,我局还没有设立交通信息网站。

  (二)改进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交通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交通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进一步完善政府交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三是完善政府交通信息监督,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九、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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