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永顺县水运事务中心预算公开
2021年永顺县水运事务中心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5、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1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1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1、政府采购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水上通航秩序和通航环境管理,组织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管理沉船打捞,管理和发布航行警(通)告。
3、负责船员管理,组织初级船员和非机动船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负责本县船舶登记和签证,调查水上交通事故。
4、负责全县航道维护养护工作
7、承办州海事局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永顺县水运事务中心属于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数12人,各职能股室3个:分别是综合股、港航运输股、安全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县水运事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3.4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2.02万元,主要是船舶统筹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3.46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63.46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42.02万元,主要船舶统筹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3.4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63.46万元,占100%;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4.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交通运输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航道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63.4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95万元,减少80.2%,主要是单位人员工资在交通运输局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级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8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进一步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与2019年12月底公务用车数量相比,减少了1台,主要是事业单位车改,处置车辆导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新增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万元,项目支出54.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