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交通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交通执法检查和监督。
2、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
4、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公路运输、营运性客货运站(场)、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公路运输服务、汽车(含摩托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6、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征稽;负责航道航政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舶防污、船舶代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7、制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指导本系统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工作。
8、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离)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按规定管理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纪律、监察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永顺县交通运输局属于行政公务员单位,在编人数89人,各职能股室9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法律法规股、计划基建股、交通运输股、安全股、城客办、农村公路办。
2.直属单位。我厅现有4个直属事业单位,依法或受委托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分别是:县公路养护中心、县水运事务中心、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县交通应急抢险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 县公路养护中心
3. 县水运事务中心
4. 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5.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6. 县交通应急抢险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10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06.3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02.81万元,主要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增加与人员经费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106.3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6.1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3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1402.81万元,主要原因为农村公路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10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9.6万元,占26.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4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246.14万元,占5.9 %;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占2.4%;交通运输支出2130.43万元,占51.8%;住房保障支出227.2万元,占5.54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687.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卫生健康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等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支出311.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航道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省公路事务中心等1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09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35.5万元,增加32.3%,主要是各单位人员工资的增加与社会保障待遇增加机关运行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机关本级、公路养护中心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进一步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交通运输工作、公路工作等会议,人数约310人次,主要包含总结分析前期工作,部署下阶段交通运输工作任务等内容;培训费预算19.99万元,拟开展干部集中轮训班、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及其他专题业务培训班等培训,人数190人次,主要内容人事干部进行轮训,对交通运输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5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与2019年12月底公务用车数量相比,减少了2台,主要是事业单位车改,处置车辆导致。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新增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0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7.81万元,项目支出41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