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经济开发区2022年自行监测 第三季度结果公示

永顺经济开发区2022年自行监测 第三季度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7 16:19:55 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湘环函[2020]195号)对园区环境自行监测的要求,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盛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对开发区的地表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在酉水河设2个断面,王村河设2个断面,猛洞河设2个断面,监测因子为水温、pH、DO、CODcr、BOD5、NH3-N、TP、铜、锌、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镍。监测结果表明酉水河、王村河、猛洞河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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