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同意:
谢深洪同志任县委督查室主任;
免去杨志同志的县保密局局长职务;
石宁同志任县保密局副局长;
向峰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免去其高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向艳同志任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免去覃基星同志的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龚吉州同志任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刘冲同志的县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职务;
梁庆丰同志任县委党校正科级纪检员;
免去彭大彬同志的县委党校正科级纪检员职务;
杨世忠同志任县委党校教研室主任;
谭彩莲同志任县妇联副主席;
吴玉梅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教导员;
向云勇同志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教导员;
免去彭玉梅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教导员职务;
免去王承松同志的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秦志加同志的列夕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小兵同志的对山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龚静同志的芙蓉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名明同志的回龙司法所所长职务;
汪德谦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委书记;
舒刚同志任永顺经开区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彭应武同志的县政府办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杨世礼同志的县政府办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孟琴同志的县信访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思理同志任小溪管理局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县住建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彭元生同志的小溪管理局党工委第一副书记职务;
张白云同志任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免去其县农机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王新荣同志的县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职务;
向用平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委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李才亮同志的县水利局党组书记职务;
向仍铣同志任县农机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县委办副主任职务;
张向阳同志任县住建局党委书记;
李培兵同志任县职教中心副科级纪检员;
杨振华同志任首车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列夕乡党委委员职务;
王东红同志任西岐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盐井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龙泉同志任两岔乡党委委员;
免去欧阳方猛同志的两岔乡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向忠良同志的大坝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彭翔同志的对山乡副主任科员职务;
符刚同志任芙蓉镇党委委员,免去其小溪乡党委委员职务;
向敏娟同志任芙蓉司法所所长,免去其高坪司法所所长职务;
向前同志任高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车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李爱平同志任松柏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泽金同志任长官镇党委委员,免去其芙蓉镇党委委员职务;
田小梅同志任长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小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田祖奉同志的长官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兴利同志任小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辉同志任石堤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塔卧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鲁维同志任塔卧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长官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孙东同志任塔卧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砂坝镇党委委员职务;
杜江河同志任车坪乡党委委员,免去其万坪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刘丹同志任车坪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免去覃道胜同志的车坪乡党委委员职务;
彭立新同志任万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塔卧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王开贤同志任万坪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万坪镇纪委书记职务;
祝俊波同志任盐井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向亚明同志任颗砂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西岐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毛长勇同志任颗砂乡党委副书记;
免去张志贵同志的颗砂乡党委副书记职务;
何小东同志任抚志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颗砂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彭小平同志的抚志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中共永顺县委
2015年6月10日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