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研究同意、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海春同志任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杨沛蓉同志任湖南永顺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按期转正,任职时间从2024年8月26日起算)。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