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四级调研员(正科级)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政工人事、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工会主席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行政审批、政务窗口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