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在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面履职,扎实推进,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政治阵地建设
一是抓牢意识形态。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共完成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第一议题”学习13次,周五集中学习24次,开展4次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研讨,党员干部研讨发言35人次,并实现全覆盖。二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开展“四风”整治、群众身边风腐问题整治、整治环保一刀切等专项行动,共摸排上报线索8条,为民办实事12条。三是抓细组织建设。落实了领导班子联系基层、“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主题党日、党员干部“五个到户”、党员进社区等活动20余次;新纳入发展对象2名,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顺利完成机关支部和退休支部换届工作。四是切实配合巡察工作。配合厅党组第十四巡查组开展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巡察整改,我分局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强化了监督执行,提升了干部作风。
(二)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2024年1至12月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60天(较上年同比增加6天),优良天数比例98.4%(较上年同比增加1.4百分点),全州排名第1位,全省排名第9位)。二是水环境质量。1-12月,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达到Ⅱ类及以上;全县6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及以上。
(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24年度,我局共接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问题共13件。其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6件,4件牵头办理、2件配合办理均已办结;省环保督察7件,4件牵头办理、3件配合办理,4件牵头件已办结、3件配合办理件均可以办结,以牵头单位为准。二是对全县25家已整治强拆的采石场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复绿情况,并对毛芳华采石场,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场地)进行了强拆。责令有露天堆放现象的5家采石场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开展情况
一是2024年完成农环整治6个任务村建设,总投资12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氧化塘6个,污水收集沟1606米,已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二是全县36个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由县经建投实施,我局积极开展监督指导,目前已完成36个村的项目建设,完成进度100%。
(五)全面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双随机执法检查一般污染源数据库,将全县123家企业纳入了一般污染源数据库,截至目前共检查130余家/次。二是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9件,涉及金额104万元(罚款33万元、免罚61万元、减轻处罚10万元),其中行政处罚14件、不予处罚4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行政拘留1件。三是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及污染纠纷、12345政府热线投诉、全国微信生态环境举报平台共18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六)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全面排查线索,落实应赔尽赔。建立了线索摸排机制,强化在日常监管中结合信访投诉问题,全面排查线索,深挖赔偿案源,建立赔偿案件线索清单。按照“应赔尽赔”的原则,进一步提升环境违法主体的环境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已完成永顺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污染类线索的启动和磋商工作,全过程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
(七)强化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管理
一是水污染防治管理。完成了猛洞河、牛路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及部分整治工作,初步确定排口47个,2024年完成整治8个;完成49个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共54个取水口水质监测。二是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完成了15家排污权使用单位的排污权使用费核定,30家企业和永顺经济开发区省州级环保信用评价审核初审;65家大气源排放清单更新;编制发布《永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三是固废化学品管理。完成了柴油货车路检202台,非道检测101台,危废规范化评估13家,危废管理计划备案46家,辐射双随机检查24家,新办辐射安全许可证2家,重新申领许可证5家,许可证变更8家,许可证延读1家。四是企业自主验收及突发应急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完成“三同时”自主验收3起,完成突出环境应急预案备案23起。五是自然生态保护及农环整治工作。完成8块“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地块和2块生态红线图斑点位核查。
(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全力加强帮扶指导
一是核定完成13家企业依法披露信息,核定10家纳入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二是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抽核报告表项目8个、登记表项目12个的现场核查,批复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8个。三是持续加强对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和指导帮扶力度,巩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湖南省的“排污许可证发放质量不高”的整改成效,今年新核发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6个。督促完成我县37家企业排污许可执行合规性审核及2023年度执行年报上报。四是按要求复核2023年第四季度未自行监测数据上报的企业,督促7家企业完成整改,强化技术帮扶及监管,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达到90%。组织召开《湘西州“三线一单”》成果现场对接会,完成县直相关部门及23个乡镇对湘西州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对接、征求意见及上报工作。
(九)切实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一是完成了实验室维修整改,处置了过期的化学试剂和危险废物,购置了实验室所需的药品试剂、标准物质、耗材等,为尽快获取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开展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维护检修,制定能力建设需采购实验室仪器设备计划并按程序落实申报工作。二是完成实验室过期药品试剂安全处置,开展实验室环境维修提升改造,组织监测站工作人员开展监测项目的操作演练,巩固提升业务能力。
(十)多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环境日等专题宣传活动,进学校、进社区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20余幅,设置咨询宣传台等方式,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形成声势浩大的普法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联动有待加强。主要是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涉及多个方面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工作积极性得不到激发,最终造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战,致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困难。
(二)资金保障困难。县级财政资金困难,在监测能力建设、监督执法、县级规划、固废污染防治等县级事权方面,资金保障难以到位,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亟待解决的监测能力提升工作中,资金困难。
(三)环境风险压力仍然存在。2024年度县域生态环境稳中向好,但往后两个月正值枯水期和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等关键时期,极容易造成环境因素指标下降,乃至不合格,环境风险压力仍然存在。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环境质量目标。2025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州定目标,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和颗粒物(PM10)浓度不高于省定标准。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省定目标。
(二)环境安全目标。加强饮用水源、矿山等环境风险管控,严防重特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确保生态安全。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和环境舆情,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工作。
1.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抓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和党费收缴党建重点工作。严明各项纪律规章,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执行中央、省委、州委整治“四风”精神,持续保持的高压态势,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建设阳光环保、廉洁环保、高效环保。
2.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实行源头严控,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严格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环境准入,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
3.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请示报告,请求加大基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资金保障,确保尽早达到丙级站的相关建设要求。
4.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石材加工、畜禽养殖等群众关注行业执法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二是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上级下发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持续发力,常态管控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等污染源,强化受污染耕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环境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5.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一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建成区内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深入开展“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已明确列入淘汰类的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做到“两断三清”。二是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完成整治任务,加强流域治理项目申报建设,继续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三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结合美丽永顺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切实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