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20年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工作总结

2020年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2 16:29:54 字体大小: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州生态环境局指导下,我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深入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为主线,以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为重点,在全力统筹打好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的同时,深化治水治气治土治废,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落实“四严四基”,加快推进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生态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县环境质量状况稳中向好:永顺县水厂、永顺县污水处理厂下游、海螺电站下游三个省控断面水质类别与上年同期保持Ⅱ类水质,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1月至12月,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8%;考核天数366天,其中优良347天、轻度污染16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0天,没有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总体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优良标准;全县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以赴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首位政治任务,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安全重大事故和二次污染事件,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一是坚持“守土有责”。1月27日,向城区及乡镇医疗机构印发送达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8日,按照《永顺县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的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处理隔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持续对县医院和中医院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70余人次,检查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理情况89次,获取有效数据120多个,监管转运医疗废物9.591吨,全县医疗废物得到了全数处置,无一偷排漏排情况发生。同时,对全县5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79批次,45个饮用水源地监测181批次。二是护航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精神,下发《复工复产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告知书》50份,与23家复工复产企业签订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企业复工复产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承诺书”》,确保了23家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同时,实施排污总量购买,服务企业,服务指导地利沥青公司购买总量指标,为企业生存发展赢得了宝贵时间。

   2.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

  按照中央、省、州有关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工作,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编办牵头组织召开了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对机构改革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对执法机构整合范围和划转认定标准做了明确要求。通过对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单位编制、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甄别,核实共有编制数52个,按编制类别分为:行政编5个,机关工勤编1个,事业编46个(监测站28个,监察大队18个),其中监察大队编制18人,拟整建制划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二是锁定了其它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部门编制。林业局林政股编制数12个,拟划入执法队伍编制数3个,森保股编制数5个,拟划入执法队伍编制数1个;水利局二极机构水土保持局编制数13个,拟划入执法队伍编制数4个;农业农村局农环站编制数3个,拟划入执法队伍编制数0个;自然资源局监察大队编制数3个,拟划入执法队伍编制数0个。现有编制内人员52名的档案完成了规范化整理,所有人员档案均已整档并上报州生态环境局。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顺利移交。按照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强化综合协调,调整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明确一名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县环委会牵头抓总,多次召开环委会全体会议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关于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的意见》《2020年永顺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永顺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得到压紧压实,初步形成了全县齐抓共管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修复的大格局。

3.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永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永顺县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将工作目标、责任、措施细化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州定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部分目标任务也已进入冲刺收官。一是精心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制定了永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组织召开了“夏季攻势”相关责任单位专题会议,对我县“2020年夏季攻势”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措施、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我县“夏季攻势”共有3个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二是大力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圆满全县两批次132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工作,涉发证企业32家,其中重点管理类5家(通达纸业、洪飞纸业、环卫所、太丰建材、春天医药),简易管理类27家,做到应发尽发。三是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严格履行对县城、芙蓉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在线监管设施正常运营的监管职责,确保相关设施正常运营;美丽乡村建设总投资303万元,对全县26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目前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同时积极加强项目申报,共完成了7个项目的申报及入库工作,总金额达12957万元。其中4个项目(总投资9752万元)已入生态环境部、厅的项目库。加快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规划报告的编制,正报备县人民政府进行备案及发布。四是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主动承担全州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新实验比对任务,积极协调水电、场地,并做好监督监管工作;开展县城禁燃区燃煤锅炉回头看工作,对个别现象进行了重点盯防;开展建筑工地重点监管,确保工地扬尘防治6个“100%”达标。五是狠抓土壤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用地周边污染排查调查工作的通知》和《湘西自治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初步现场核查及与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全县安全利用类耕地稻谷重金属污染检测结果比对,发现万坪镇上坪村、兴隆村、碑立坪村等村庄上游存在部分污染源,正在开展相关治理工作。

4.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一是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今年以来,我局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目前,2018年中央环保“回头看”交办信访件11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意见问题3件,已办结2件,办结率66.7%,其中“有些地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属于共性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2018年省环保督察向我县交办环境问题27件(其中信访件20件,现场交办件6件,工作督办件1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意见整改问题15件,已办结13件,办结率86.7%,未办结2件(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部分运行不正常。2.城乡垃圾收集处置转运体系有待健全)正有序推进整改。二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和州环境监察支队及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任务,严格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双随机”企业25家,累计出动人次70余次,对排污企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立案查处12家,罚款52万元。三是加大环境信访查处力度。1-12月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41件,已办结41件,严格履行信访反馈和回访相关要求,做好调解解释工作,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5.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活动

在6月5日第49个世界环境日,积极配合州局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一是选派5人参加州局在龙山里耶组织的宣传活动。二是在县城休闲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同时,出动85人次,在灵溪镇大井村、盐井村、城南社区、休闲广场,芙蓉镇、松柏镇开展了禁毒和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有待顺畅。一是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责落实还不够有力,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监管脱节、断档的现象。二是协作配合不够充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统一部署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个别涉及多部门、跨乡镇的生态环境问题还存在“环保部门一家干、其他部门边上看”的现象。三是环保能力建设还不够扎实。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能力建设还存在短板,专业设备欠缺、专业培训较少等问题逐渐凸显,特别是乡镇环保工作站专业能力更加薄弱,难以适应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新要求。

   2.个别环境问题整治仍需加强。一是农业面源污染凸显,随着农业的快速发展,农药、化肥对农产品的污染及农膜产生的“白色污染增多”,对农村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二是随着城镇化和移民搬迁步伐的加快,集镇和集中安置区的环保设施严重滞后,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垃圾、污水乱堆乱排,特别是河沟污染严重,加之缺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难以有效处置成为亟需解决难题。三是部分建筑企业环保意识薄弱,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项目建设施工防尘设施等落实不到位,导致粉尘、渣土和施工废水污染情况有所上升,造成城市生态环境承载力超负荷。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认真对照中央、省、州督察发现交办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着力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保护好,让永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一是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验收核查。按照《永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夏季攻势”清单、考核细则的通知》及州下达任务,对我县各乡镇和责任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核查,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收官成果经得起检验。二是全力完成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抓紧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全面“回头看”,巩固提升成果,对正在整改的加力加速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三是全力落实环保监管执法工作。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引导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四是全力强化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以环保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在宣传网站等平台刊登报道工作亮点等内容,不断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管理水平。五是完成重点项目前期工作。2020年申报的重点项目:一是灵溪镇司城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是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三是青坪镇、石堤镇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四是松柏镇、高坪乡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项目。完成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全面启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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