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各股室2020年度工作要点
根据州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县政府目标管理、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按照各股室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全局上下共努力工作,全面完成县政府目标管理、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重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保护好,让永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城乡更美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环境保护带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各股室工作要点
(一)办公室工作要点
1.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配合相关股室搞好县政府目标管理、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编制、上报。
(二)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要点
1.加强重点企业执法监管。对永顺春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本草制药有限公司、通达纸业有限公司、洪飞纸业有限公司、明强建材有限公司、泰丰建材有限公司、亿利建材有限公司、兴城建材有限公司、国控企业开源水务有限公司、芙蓉镇污水处理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重点监管。建立网格化监管巡查制度,确保每个企业每月至少巡查一次。
2.开展工业污染源企业执法检查。对造纸、化工、建材、污水处理、露天采石场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环境落实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察,严厉查处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偷排偷放、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企业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3.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根据《永顺县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永顺县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永顺县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永顺县2019年露天采石场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和涉水、涉气及土壤污染防治企业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执法检查。以化工、医废处置等企业为重点,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的执法检查。重点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完善危废管理台账记录,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确保每个月至少检查一次。
5.加强建设项目环境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建设项目依法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评批复、验收落实情况。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6.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州、县统一安排部署,结合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水源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等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推进各领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7.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县级抽查任务范围,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坚持随机抽查与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确保工业企业监管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积极发挥“双随机”制度的作用。
8.其他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州、县工作安排部署和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上级移交问题查处整改、信访投诉、环境安全和“绿色护考”等重点时期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
(三)环境监测站工作要点
1.监测工作
(1)常规监测:
监测断面: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下游200米、海螺电站下游300米(其中自来水厂断面为饮用水断面,由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待新区划批准后再上报调整饮用水断面)。1次/月,12次/年,每月10前开展工作,遇到节假日顺延,每月15日前给州站综合室上报数据。饮用水61项1次/季度,4次/年,水质全分析109项,1次/两年。委托社会机构开展。
(2)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1次/季度,4次/年,每个季度第二个月开展,每季度第二个月底前给州站污染源室上报数据。(2016年重点污染源未含永顺县垃圾填埋场和芙蓉镇污水处理厂,2020年根据州站确定的重点污染源名单开展工作)。
(3)土壤、农村环境质量监测:(2016年未要求永顺开展,只要求吉首市和花垣县),具体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4)生态监测: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前将生态考核数据上报给省站生态室。(按文件要求,2020年生态考核监测数据应由市州环境监测站或社会机构检测站提供)。
(5)在线监控设备比对监测:1次/季度,4次/年,和重点污染源监测工作同步开展(暂按2016年工作方案开展,2018年州站如有变动,按州站要求开展工作)。
(6)指令性监测
根据局里安排具体开展工作,配合、协助完成局里各项中心工作。(涉及污染纠纷、行政执法的,监测报告须经站里开会讨论后提交局里审核,局里审核后再对外发报告)。
(7)仪器设备检定
仪器设备检定:和省、州技术监督局衔接,完成仪器设备检定。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
2020年根据省州要求完成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合同,2020年底完成所有技术报告的编制、审查工作,按时上报技术报告(如遇上级时间节点变动,另行要求)。
3.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
2020年三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永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报告》和《永顺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报告》。
4.监测人员培、训学习
按照省厅文件要求,结合站里工作实际开展(具体培训学习单独制定方案)。
5.生态考核
按国家、省、州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审核、上报数据,每个季度第三个月25前填报数据系统并上报数据,根据省里统一安排,年底做好迎检工作。
6.监测垂改
按国家、省、州要求全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监测工作的改革。
(四)污管股工作要点
1.严格环保验收把关,针对县内报告表以上企业的久试不验、未验先用等违法行为重点清查监管。
2.加强危险废物监管。(1)主要是加强对全县医疗废物排放监管,严格监管履行处理公司主体责任,做到不留死角,及时清运。(2)针对除县医院以外所有公、民办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辐射装置许可等相关违法行行为重点清查监管。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1)正常开展对新开检的县城机动尾气检测站日常运营监管,确保网传及网控正常工作,使广大服务对象十分满意。(2)加强空气自动站运营服务,确保各项指标优良,达到生态考核满意要求;(3)继续加强县域内燃煤锅炉淘汰监管;(4)围绕建筑工地“六个一”环保要求,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强监管,确保其达标排放。
4.水污染防治工作:(1)做好水十条等申报管理工作;(2)加强对县内重点国省控企业在线监控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营,污染物达标排放;(3)继续做好水、气、重金属三大类的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
5.按省州节点部署安排,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严格清理整顿、应发尽发。具体做到:(1)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20年需核发的33个行业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管理的书面告知;(2)2020年6月底前,完成91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的50%;(3)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91个行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4)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域内所有行业清理整顿。
6.按照省州要求,结合企业现状,一方面做好已购量单位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征缴工作,另一方面给需要购量企业做好指标申请调配等服务。
(五)环评股工作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三线一单”,协调区域发展和环境问题,为空间规划和规划环评提供基础支撑,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治本之策;另一方面,通过规划环评,优化行业布局、规模、结构,指导项目环境准入,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时,通过落实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严守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严格污染防治措施,严控环境风险,确保攻坚任务落实。
2.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严审批、严监控”等要求。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无新增违规建设项目。
3.全面完成并落实好“三线一单”制度
继续配合做好省级成果审核稿的修改完善工作,配合州生态环境局编制完成市级“三线一单”成果,做好市级成果发布。
4.积极配合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5.编制“十四五”规划。
(六)自然保护股工作要点
1.美丽乡村工作:确保按时按量完成26个农村污水处理村的任务,同时加强农村环境资金的申报。
2.项目申报:积极对结地方专项债券项目的申报及资料完善工作,加快酉水河流域的项目申报。加强项目的储备数量与质量。
3.土壤治理工作:对结省州关于土壤调查与治理方面的工作,加强重点土壤监管企业的管理工作。
(七)法宣股工作要点
1.加强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1)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主要是研究和探讨依法行政工作。
(2)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主要是局主要领导向中层干部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的精神,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3)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主要是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领导决策前组织法律咨询、研讨提出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依法行政,鼓励、支持公众参与等法律规定。通过广泛开展环境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改善城市环境的法治理念。
二是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环保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要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普法教育工作的始终。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要切实组织好“6.5”世界环境日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不断丰富其内容,全面提高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公民的环保意识。
三是抓好对重点对象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要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普法考试等形式和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要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环境法治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实践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
3.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积极促进环境法治宣传教育与环境保护实践相结合,要按照梳理的环保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行政执法职权,继续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本单位行政执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要做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环保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以上工作达到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率100%;综合治理年度考评普法工作得满分;无违法执法案件发生,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100%;依法履行环保部门职责,无不作为案件发生等基本目标。
(八)信访办工作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工作目标。
2.全年确保“零上访"。
3.全年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影响全局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件。
4.加强督查,着力解决群众“三最”问题。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尽量把群众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继续把处理人民群众集访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加强对群众上访问题的排查预测和超前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集访和突发性事件,努力把群众诉求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5.加大力度,提高办案率。对集中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因案制宜,逐案研究存在问题的症结,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对群众信访反映和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结案。对法律政策规定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告诉群众,做好思想工作,力争使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九)督查室工作要点
1.对各股站室落实岗位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加强各股站室与相关部门协调、衔接、沟通工作。
3.参与重点业务检查及办理工作。
4.完成综治及扫黑除恶资料归档工作。
5.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6.与各股室签订综治责任状。
7.对综治及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学习、动员。
8.召开综治及扫黑除恶例会,研究部署综治及扫黑除恶工作。
9.做好半年度小结。
10.召开民调工作动员部署会。
11.做好综治年度总结评比工作。
(十)环保服务窗口工作要点
1.积极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的业务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断增强为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服务。
2.认真落实政务大厅的各项工作制度,上班自觉做到佩证上岗,不擅离职守,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保持窗口的整洁,严格尊守办公秩序,积极主动的热情工作。
3.规范办事程序,完善服务机制,环保窗口以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完善了办事流程,制作了流程图,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网络和告知单公开,事项名称,依据,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间,窗口地址及电话,使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办事更方便,程序更清晰透明。
(十一)财务室工作要点
1.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构建责任体系,规范财务行为。结合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和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检查工作内容,分析新时期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依据《预算法》和例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法规为主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重点内容进行梳理。
2.明确责任,提高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
3.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支出行为规范。
(十二)政工股工作要点
主要围绕单位的目标任务开展、积极开拓创新,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与时俱进创新工作内容,力争使政工工作效率最大化。
(十三)扶贫工作队工作要点
大井村扶贫工作队工作要点
目标任务:攻固完善村基础设施建设;攻固已脱贫户脱贫成效;帮助3户未脱贫户实现脱贫;指导帮助全村农户人均收入再提高。
工作要点:
1.对标对表,全面核查,补齐“村退出、户脱贫”的问题短板。
(1)全面核查、认真帮扶,及时补齐户脱贫存在的问题短板。对村贫困户及因疫情或其它特别灾害出现的新增困难户及时走访核查,有的放矢,制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