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半年工作总结

永顺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06 00:56:12 字体大小: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州环保局指导下,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局上下认真履职,务实奋进,多措并举,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基本实现半年工作目标。现将2018年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1.开展县城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今年来,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各类污染源的环境监察工作,确保了饮用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3家养殖场进行了行政强拆和关闭,关闭2家农家乐。完成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12家畜禽养殖关闭工作。

2.开展泽家采石场整治工作。对泽家镇公路沿线18家违法采石场进行了停产整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或搬迁。

3.开展了噪声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高考和初中水平考试期间,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的通知》,成立了绿色护考应急队伍,并将通知送发给各工地、娱乐场所、商店等噪声排放源,共送发了禁噪宣传单2000余份。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在高考期间在城区实施了专项巡查和24小时开通12369投诉热线,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

1.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

一是突出抓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实行全天候、全覆盖环境巡查,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饮水安全。启动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工作。

二是开展县城及芙蓉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及在线监控设备维护,确保数据正常传输。

三是持续开展水质监测。我局采取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形式,委托华中宏泰检测公司每月对水质监测断面进行监测,截止6月,对县内省控地表水断面共监测18次,取得各类有效监测数据634个,通过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工作,县域内地表水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达100%。永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2.推行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突出工业污染防治,加大企业检查力度,4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了2次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得知,县城污水处理厂各项监测指标达标率为100%3家再生纸厂中洪飞纸厂2次监测指标达标率为100%,鸿昇纸厂第一季度监测监测指标达标率为100%。督促企业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正常运行,实时监控企业达标排放,杜绝污染环境。

二是实施燃煤污染治理,2017年,我县城共共涉及燃煤企事业单位46家,其中燃煤锅炉45台,1台用木柴作为燃料生产。经综合整治,已拆除改烧的40台,查封县人民医院的2蒸吨燃煤锅炉,其余4家已根据整改时限要求向我局递交了书面承诺书。对我县燃煤污染治理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根据《永顺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环保部门会同住建、城市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施工单位绿色施工,通过督促建设项目工地采取围挡封闭施工、场地硬化、绿化和喷水降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半年来,共检查大型建筑施工工地14处,下达整改通知12份,督促整改到位10处,正在整改2处。其次,控制道路扬尘。加大同行政执法和环卫部门的协同,加快 环卫收运体系建设,实现县城主干道实行洒水、道路机械化洗扫作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降低道路扬尘污染程度。

四是持续开展大气监测。2018年,我县采取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管理,截止2018531日,空气优良率达90%,同比提升8.6%,高于全州83%的水平。空气质量相比去年稳中上升。

3.开展全县汽修行业产废环境管理工作

     与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汽修行业产废环境管理的通知》,下发单位89,并按省州相关要求实施管理计划备案,对产生的废机油及铅酸电瓶进行规范化管理。

    4.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筛查

按照省厅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全面的开展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筛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于5月底之前初步完成了永顺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筛查工作,并已上报州环保局。

(三)改革创新环境监管执法

在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以及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积极创新新常态下的环境监管执法。

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机制。我县通过实行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整合资源,建立网格,各司其职,保护环境;推行行政委托执法,授权下放乡镇,更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环境执法,消除了“盲区”。

二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来,我大队严格按照环境监管工作要求,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将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截止目前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件,共收缴处罚金243.9万余元。依法关闭鸿升纸厂,2家农家乐,行政强拆3家养殖场。

三是极解决环境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提高信访处理效率,我们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调整了信访处理结构,安排专人负责信访登记、调处、回复,形成了齐抓共管,缩短了信访处理时限,要求一般案件务必在7天以内处结,重大案件务必在15天以内处结,效率分别提高了2倍以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信访案件,实行定案、定人包干职责制,全程负责案件的处理、结案、回访等工作,确保让群众满意。上半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4(12369电话投诉、来人来访6件、网络投诉18),均已办结,办结率100%,处结率在99%以上。有效地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权益。

四是及时、妥善办理投诉举报。为提高信访处理效率,我们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调整了信访处理结构,安排专人负责信访登记、调处、回复,形成了齐抓共管,缩短了信访处理时限,要求一般案件务必在7天以内处结,重大案件务必在15天以内处结,效率分别提高了2倍以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污染信访案件,实行定案、定人包干职责制,全程负责案件的处理、结案、回访等工作,确保让群众满意。一年来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48(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5件、12369电话投诉、来人来访28件、网络投诉15),均已办结,办结率100%。有效地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群众权益。

(四)积极配合开展环保督察工作

一是针对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2018”专项督查工作中对我县交办的两个主要问题:109一新03109一新04,我县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立行立改,对灵溪镇鹭鸶庄476号王海燕废旧回收站废机油污染地面《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109—新03号),采取了废土清运、关闭取缔、恢复原样等措施,彻底消除污染陷患,并已2018517日上报办结;二是对朵朵坪建筑垃圾污染《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109—新04号),采取了生活垃圾清运、保坎护坡、修建截洪沟等措施,目前已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下一步将针对问题,进一步要求绿化植树,力争最大限度的恢复原样。

   二是全面对接“绿盾”行动,编制县“绿盾”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国家、省、州“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县“绿盾2018” 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有效保护好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于5月编制了永顺县“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是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对环保督察工作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了交办,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要求、整改时限。

1.省、州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省、州交办我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共12个(省、州两级同时交办3个,省级交办1个,州级交办8个)。按照整改时限和办结要求,已完成11个突出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91%猛洞河工业园规划环评及依法查处违法企业这一突出环境问题,由永顺经开区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镇规划局、县环保局等单位配合,现已完成县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稳步推进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依法查处泰丰建材等违法违规企业,实施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等。

2.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按照“二断三清”要求,将永顺县泽家纸厂彻底关闭到位。彻底清运生产车间污水污泥,拆除相关部分生产设备、设施,彻底清运原辅材料;对白羊坳二级天坑电站采取停产措施,由水利部门组织对周边生态流量及下游的农田水利灌溉是否有影响进行论证;对永顺县塔卧镇响水洞水库附近瞿继胜、向代顺非法采石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彻底关闭瞿继胜、向代顺非法采石场,做好信访人思想工作。

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县共收到6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县级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并进行了交办,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截止目前,一些地区和干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一些地方领导重显绩、轻潜绩,愿意做有利于当前、看得见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不愿做有利于长远、打基础的事情,抓环境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像抓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那样全力以赴有的干部对依法取缔黏土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没有真正成为干部晋升、去留、进退的重要因素全省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十分突出”5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已于2018111日上报省、州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结销号,整改完成率83.3%。关于湘西部分尾矿库排水重金属严重超标反馈意见,我县仅有永顺县联合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1座,至今未恢复生产,尾矿库一直未投入使用,暂无工业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全州统一规定,20188月底完成。

    四是积极配合湖南省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整改。截止75日,我县共接到湖南省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永顺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19件,4件全面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3件正在调查核实。19个环境问题涉及水、大气、噪声、生态、土壤(重金属)、垃圾、扬尘、其他等8个方面,根据问题类型和涉及乡镇,明确了11个牵头单位,16个配合单位,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19个问题属实11个,部分属实5个,正在调查核实中3个。在对19件环境问题办理过程中,共下达责令停产通知9份,拆除取缔私人作坊1家,关停打砂场3家、生猪交易中心一家;下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2份,按相关法律条款分别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两家施工单位处以罚款1万元、20万元。

(五)强化完善生态保护

全力开展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环保部门按照“环保优先、生态立县”战略,准确把握“环保准入、环境监测”两项重点,承担起首要职责,做到环境考核数据填报规范、及时、真实、有效,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实施,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污染源达标排放,环境监测项目频次符合要求,保障环境质量良好。按照省、州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数据的收集、审核、录入及电子版报送。

(六)严密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制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落实环保“三同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严格依法按规办事,落实环境准入,规范验收程序,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16月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42件,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7个。项目登记表备案33个,项目办结率迖到了百分之百。

(七)扎实开展永顺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我县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省州节点任务。 认真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启动污染源普查。按照省、州污染源普查工作要求和计划,一是组建机构。成立了永顺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522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环保局主持工作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各县直单位、乡镇全力参与、配合做好本区域普查工作。二是出台方案。根据国家、省、州各级污染源普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永顺县第二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永政办函〔201846号);依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相关规定,将我县20179月至201912月阶段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分级保障原则(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负担部分,相关部门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结合我县普查对象,编制了《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为顺利开展普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召开会议。县环保局组织召开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普查工作,成立永顺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明确主要职责和普查人员组成,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四是完成清查建库。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普查清查技术规定》要求,对国务院普查办下发的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信息,清查核实、修正、补录和完善基本单位名录信息,启动清查建库。615日前已完成核对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工业企业和生活活动单位、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生活燃煤锅炉和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清查、填报建库、系统上报等工作。五是组织参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视频会议和参加全州两员培训,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425日,协助省州环保部门在县分会场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视频会议,农业污染普查人员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县污染普查办全体人员参会,全面推进工作。426日,清查阶段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共50多人次,参加培训、考核,发放上岗证,完成清查阶段任务。

(八)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一是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指导学习教育活动,明确总体要求,突出学习教育内容,制定主要措施,加强组织保障;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专题讨论,上两堂高标准的党课,搞好结合,全面指导环保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作风建设,出台了永顺县环境保护局若干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扎实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治理、精准扶贫专项监督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治理专项工作,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环保队伍。三是强化业务技能提高,全力支持和保障环境监测、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半年选派60多人次,参加国家、省、州环保业务学习培训;组织20人次参考环境监测上岗技能考试,逐步完善队伍职业化素质,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工作能力。

(九)全力提升环保公众参与

    一是扎实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为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生态文明观念和环保意识,印发了《永顺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8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在65日第47个世界环境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活动,通过讲解环保相关知识,组织有奖答题等丰富多彩的环节,印发环保科普资料5000多份,发放奖品3000余元,公众参与人数达1000多人,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和青少年学生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增强公众环保参与意识。

二是积极撰写环保信息。围绕工作重点,呈现工作动态,真实书写先进典型,在局办公室带领下,各股室充分配合,全面、及时、精炼编撰新闻信息10余篇。

(十)有序开展其它工作

上半年,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美丽永顺建设、预算绩效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预决算公开、依法治县、依法治县、禁毒、政务管理、精准脱贫、作风建设、环境优化、年鉴编写、涉农减负、深化生态改革等工作按工作要求,逐一逐项,有条不紊全面推进,完成阶段目标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环保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污染减排工作,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队伍作风和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围绕生态永顺主体战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与社会和谐水平,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大跨越。

(一)全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2018年是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关键年,开展情况如何严重影响着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主要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面对严峻形势,实行任务倒闭工作进度法,建立任务责任制,细化减排任务,将削减指标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

(二)加强环境监管,提高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化工、电镀、涉铅、饮用水源地、危险废物、重点企业等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新上项目,新建水源保护区沿岸绿化保护带,完善保护区标示牌,加大水源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污染水源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100%以上;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建立环境执法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高环保违法案件办理水平;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和安全处置,做好核与辐射装置监管和清查工作,加强涉重金属企业监管。

     ()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能力建设,搞高应急防范处理能力。提高重点环境风险源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技术手段,架构内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依法实施环境监管的水平,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和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处理能力。

()加强环境信访管理,提高受访群众满意率。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及时调处各类环保信访,有效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搞高群众满意率。

()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环境意识。围绕工作重点,创新环境宣传手段,大力倡导和宣传生态文明,采用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创模、节能减排、小康指标、污染源普查、环保法律法规等,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根据省、州统一部署安排,完成节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要求,开展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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