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岔那土家族非遗石雕工艺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永顺县岔那土家族非遗石雕工艺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永顺县岔那土家族非遗石雕工艺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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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顺县岔那土家族非遗石雕工艺加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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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经开区猛洞河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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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鑫磊源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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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永顺县鑫磊源石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产业园建设永顺县岔那土家族非遗石雕工艺加工建设项目,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备案,并于2025年5月26日变更基本信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27m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共建设一条墓碑及附属产品和其他板材生产线及一条路沿石、路面石生产线,新建1栋生产厂房、1栋办公楼、1栋仓库,以及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墓碑3000m2、仟石6000m、路沿石1000m2、其他板材5000m2、路面石6000m2。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希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报告表申报方案建设。 |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一、施工期: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管理。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 (一)废水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做降尘用水。 (二)大气 项目加工采用湿法切割,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 (三).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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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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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