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0 10:50:00 字体大小:


S246张家界市三方溪至永顺县罗依溪大桥公路(永茂至小溪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S309永顺县万坪至盐井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S246张家界市三方溪至永顺县罗依溪大桥公路(永茂至小溪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S309永顺县万坪至盐井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S246张家界市三方溪至永顺县罗依溪大桥公路(永茂至小溪段)

永顺县永茂镇、小溪镇

永顺县锦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长沙羽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S246张家界市三方溪至永顺县罗依溪大桥公路(永茂至小溪段)工程,S246 张家界市三方溪至永顺县罗依溪大桥公路(永茂至小溪段)位于永顺县东部。路线起点位于永顺县与张家界市交界处三方溪(对应老路桩号为 K141+436),路线从东北向西南方向布线,路线依次途径永茂镇、分水岭、官坝村、回龙村、仁厚村,终点位于小溪镇(对应老路桩号为 K183+350),路线全长41.914km。 本项目属于S246省道升级改造项目。拟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路基宽度采用 7.5m,路面宽度采用 6.5m,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26016万元。项目用地总规模 61.0040 公顷,其中原国有建设用地 22.6477 公顷,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38.356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34.4568公顷(耕地4.0653公顷,水田2.3940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2.9693公顷,未利用地0.9302 公顷。

根据项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相关部门意见,该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加强边坡防护,减少路基开挖创面,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回用,加强表土临时堆存区的环境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和农田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如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进行复垦和生态恢复。强化景观设计,做好路基边坡绿化工程,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必要时设置围挡或移动声屏障,对于噪声较大的固定声源采取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加强公路管理和维护保养,进一步降低公路噪声的影响。预留环保资金用于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及时增补或强化降噪措施,切实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落实“8个100%”要求。强化扬尘污染防治,采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路面硬化和限速行驶等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水泥砼搅拌站、水稳站、沥青砼站。运营期采取及时清扫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并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机械,防治油料泄漏和废油料倾倒。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工作委托周边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场地内不设置维修点,施工期和运营期无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产生。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沿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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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S309永顺县万坪至盐井公路

永顺县万坪镇、盐井乡

永顺县锦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长沙羽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司

S309 永顺县万坪至盐井公路位于永顺县西北部,路线起点位于永顺县万坪 S309(对应老路桩号K16+400)与 S247(K126+130)相交处,路线往西沿老路展线,经河东、白岩、镇溪、岩门、罗家坡、热烈、龙洞、盐井、新场,止于永顺县盐井与龙山县红岩溪县界位置的神奇寨中桥处,路线全24.985km。

本项目属于S309省道升级改造项目。拟采用双向两车道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路基宽度采用 7.5m,路面宽度采用 6.5m,设计速度采用30km/h,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总投资估算16498万元。项目用地总规模30.01公顷,其中原国有建设用地24.5公顷,项目申请新增用地面积为5.51公顷,新增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5.48公顷(水田0.1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旱地0.86公顷;乔木林2.90公顷;其他林地1.56公顷),建设用地0.03公顷。

根据项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相关部门意见,该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我局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

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加强边坡防护,减少路基开挖创面,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单独堆存回用,加强表土临时堆存区的环境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和农田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如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进行复垦和生态恢复。强化景观设计,做好路基边坡绿化工程,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54处。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必要时设置围挡或移动声屏障,对于噪声较大的固定声源采取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加强公路管理和维护保养,进一步降低公路噪声的影响。预留环保资金用于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及时增补或强化降噪措施,切实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落实“8个100%”要求。强化扬尘污染防治,采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路面硬化和限速行驶等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水泥砼搅拌站、水稳站、沥青砼站。运营期采取及时清扫路面、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并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机械,防治油料泄漏和废油料倾倒。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堆放、贮存、转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施工场地和营地生活垃圾妥善处理。项目机械设备维修工作委托周边专业机构开展,本项目场地内不设置维修点。运营期加强路面保洁管理,沿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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