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5:00 字体大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永顺县石堤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永顺县塔卧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永顺县芙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6日-202511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9号

邮编:416700

联系电话:0743-522237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永顺县芙蓉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永顺县芙蓉镇商合街

永顺县芙蓉镇中心卫生院

湘西中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永顺县芙蓉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永顺县芙蓉镇商合街始建1958年其中卫生院门诊楼建于1989年;住院楼建于2001年7月2002年1月完项目占地面积6800m2主要包括1栋门诊综合楼、1栋住院楼、3栋宿舍楼、室外场地绿化硬化等辅助配套工程,设置病床73张,设置预防保健科、内、外、妇、儿、医学检验、中医等科室。卫生院不设传染病房、结核病房等。因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60号)中“二(三)和《湘西州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卫发〔2023〕16号)中相关要求完善医疗机构环保手续。属补办环评。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根据湘西中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废气:

1.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设置+自然通风和绿化带吸收稀释+喷洒除臭剂;

2.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周边绿化+定期消毒通风;

3.中药熬制废气:自然通风;

4.汽车尾气:植被吸收、净化;

5.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医疗废水经收集调节池收集后排入院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顺县芙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废药物、药品: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废弃紫外灯管:更换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2

永顺县塔卧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永顺县塔卧塔卧居委会

永顺县塔卧镇中心卫生院

湘西中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永顺县塔卧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永顺县塔卧镇塔卧居委会,该卫生院创建于1968年,总投资916万元,原有1栋业务楼、1栋宿舍楼,建设时间较早;后于2016年增建了2栋宿舍楼(宿舍楼二、宿舍楼三),于2019年建成了1栋综合楼,综合楼主要使用功能为门诊及住院;于2020年将业务楼改造成了现在的中医馆,中医馆主要功能为中医科、公卫科、办公室等。

项目占地面积6800m2,主要包括1栋5层综合楼、1栋3层中医馆、1栋4层宿舍、2栋5层宿舍,及食堂等辅助配套工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载床位51张、牙椅1张,目前项目实际拥有床位126张、牙椅1张,年接诊病人50000人次,设置预防保健科、内儿科、外妇科、中医科等科室。卫生院不设传染病房、结核病房等。

项目目前已建成,因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60号)中“二(三)和《湘西州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卫发〔2023〕16号)中相关要求完善医疗机构环保手续。属补办环评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根据湘西中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1.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设置+自然通风和绿化带吸收稀释+喷洒除臭剂;

2.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周边绿化+定期消毒通风;

3.中药熬制废气:自然通风;

4.汽车尾气:植被吸收、净化;

5.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医疗废水经收集调节池收集后排入院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顺县芙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废药物、药品: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废弃紫外灯管:更换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3

永顺县石堤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永顺县石堤石堤居委会

永顺县芙石堤中心卫生院

湘西中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永顺县石堤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永顺县石堤镇石堤居委会,始建1956年,其中综合楼于2014年8月开始建设,2016年7月完工,是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保健为一体,肩负全镇群众医疗卫生及预防保健工作的一家政府办非营利性乡卫生院

项目占地面积11000m2,主要包括1栋综合楼、1栋住院楼、1栋原职工楼、4栋宿舍楼、室外场地绿化硬化等辅助配套工程,设置病床89张,设置预防保健科、内、外、妇、儿、医学检验、中医等科室。卫生院不设传染病房、结核病房等。因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60号)中“二(三)和《湘西州一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卫发〔2023〕16号)中相关要求完善医疗机构环保手续。属补办环评。属补办环评项目。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湘西自治州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年)》,根据湘西中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各相关部门意见以及专家审查意见,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1.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设置+自然通风和绿化带吸收稀释+喷洒除臭剂;

2.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周边绿化+定期消毒通风;

3.中药熬制废气:自然通风;

4.汽车尾气:植被吸收、净化;

5.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2、废水:医疗废水经收集调节池收集后排入院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永顺县芙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加强绿化,降低噪声污染,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分区暂存。废药物、药品: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湘西自治州宇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废弃紫外灯管:更换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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