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永顺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8-2015年)
永顺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
目录
前 言
一、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概况
(二)矿产资源分布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五)矿产资源保护现状
(六)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七)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评价
(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六)新、扩建矿山准入条件
(七)矿山闭坑准出条件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分区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措施
(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络
(四)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的法律地位
(二)严格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
(三)创建规划实施的良好经济环境
(四)依靠科技创新与人力资源,提高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
(五)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夯实规划实施的社会基础
七、 附则
附图目录
序号 |
图号 |
图名 |
比例尺 |
1 |
1 |
永顺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
1∶10万 |
2 |
2 |
永顺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
1∶10万 |
3 |
3 |
永顺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
1∶10万 |
4 |
4 |
永顺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图 |
1∶10万 |
5 |
5 |
永顺县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图 |
1∶10万 |
6 |
6 |
永顺县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图 |
1∶10万 |
7 |
7 |
永顺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图 |
1∶10万 |
附表目录
附表1 截至2007年永顺县矿产资源储量表 |
附表2 截至2007年永顺县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
附表3 2007年永顺县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
附表4 2007年永顺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
附表5 截至2007年永顺县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
附表6 截至2007年永顺县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
附表7 永顺县主要矿产品产量、需求量及其预测表 |
附表8 永顺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
附表9 永顺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
附表10 永顺县主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表 |
附表11 永顺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
附表12 永顺县主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
附表13 永顺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
附表14 永顺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表 |
附表15 永顺县土地复垦规划表 |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全国及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永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强和改善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业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9]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要求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9]151号)、《关于抓紧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17号)等政策文件,结合永顺县矿产资源及其勘查、开发利用特点,以及县内相关行业和部门发展规划以及矿产资源的供需形势,编制《永顺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年,2015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重点规划至2015年。
本《规划》是指导全县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依法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落实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现永顺县矿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促进永顺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
本规划适用本县所辖行政区域范围。
本规划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永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一、现状与形势(一)经济社会概况1、自然地理环境
永顺县位于湘西自治州北部,北西邻龙山县,北东接桑植县,东至张家界市永定区,南东与怀化市沅陵县接壤,南邻古丈县,南西至保靖县。地理坐标:东经109°35′11″-110°23′15″,北纬28°42′17″-29°26′55″,国土面积3810平方千米。县辖灵溪镇、首车镇、塔卧镇等30个乡镇(12个镇、18个乡)。县域内交通较发达,枝柳铁路纵贯南东部,拟建的黔(江)—张(家界)—常(德)铁路从北部的万民乡通过,公路以G209国道及省道S230、S306、S229线连接相邻县市,县域内各乡镇公路呈网状分布,在建的张(家界)—花(垣)高速公路和吉(首)—恩(施)高速公路贯穿县域境内,沅江上游的酉水支流是县域内主要水运线,水陆交通网已经形成。
永顺县自然资源,尤其是山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2、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永顺县社会经济概况:2007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197073万元,人均4456元。近年来产业转型升级有所突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2001年的45.8∶17.9∶36.3调整到2007年的39.7∶17.7∶42.6,宏观产业结构逐渐趋于合理。
矿业经济在本县域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到2007年底,全县有持证矿山企业262家,从业人员2000人。2007年全县矿业总产值13339.10万元。相关原材料加工企业有6家,工业总产值为10753万元。矿业总产值为1326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66243万元)的0.2002%,占全县GDP(197073万元)的0.0673%。从上可见,矿业在永顺县的地位和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矿产资源分布县域内已发现各类矿产18种,矿产地121处,仅只有少数矿产探明资源量。矿产类型主要包括能源、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和非金属矿产4类。
1、能源矿产
⑴煤:主要分布在万坪镇、毛坝乡、万民乡一带。县内发现矿点12处,探明煤矿区3处,累计探明储量303.29万吨,潜在资源量134.48万吨。
⑵ 地热温泉:已发现地热温泉产地2处,分布于灵溪镇的不二门、润雅乡的麻阳坪,具开发利用价值。
2、黑色金属矿产
⑴铁矿:已发现矿产地3处,分布于砂坝镇的官坪、毛坝乡的廖家和二湾,其中桃子溪铁矿已累计探明储量1176.1万吨。
⑵钒矿:主要分布于永茂镇的芭蕉、中山、郑家湾、六角和细砂溪,朗溪乡的云盘、土地垭,青坪乡的干溪湾、马洞,回龙乡、小溪乡一带,探明储量20万吨,预计资源量300万吨以上,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⑶镍钼矿:已发现矿产地5处,主要分布于永茂镇黄泥老、芭蕉湾、青坪镇干溪湾、马洞、朗溪乡土地垭、云盘等地。探明金属资源量74.89吨。
3、有色金属矿产
⑴铜矿:已发现矿点4处,主要分布在回龙乡展笔、小溪乡板烧灰、朗溪乡河仙洞及陈家溶。探明金属储量197吨。
⑵铅锌矿:已知24处矿产地,主要分布在青坪、两岔、盐井、万民及对山、泽家、回龙、润雅一带。已探明资源量52万吨。大部分矿点地质工作程度低,未探明储量,找矿潜力极大。
⑶钴矿:主要分布于灵溪镇的连洞、芙蓉镇、抚志乡,未探明储量,目前尚未开发利用。
⑷含镁白云岩矿:主要分布于泽家镇、灵溪镇一带,氧化镁含量达21%以上。
4、非金属矿产
县域内非金属矿产极为丰富,已发现的非金属矿产多达10种,探明储量的非金属矿产主要有大理石矿、膨润土矿等,具找矿潜力的有磷矿、水泥灰岩等。
⑴磷矿:已发现矿产地2处,主要分布在小溪乡的雨阳山,长官镇的仁厚。潜在矿石资源量7683.6万吨。
⑵大理石矿:发现矿产地多处,主要分布在永茂镇、石堤镇、灵溪镇、吊井乡一带。探明储量的矿床1处(吊井岩大理岩),保有资源储量1414万立方米。
⑶水泥灰岩矿:已知矿床(点)1处。探明储量1359万吨,现已开发利用。
⑷建筑石料:现已经利用的有49处,县域境内各乡镇均有分布,探明储量3460万吨,潜在资源量巨大,主要用于建筑材料和烧制石灰。
⑸型砂:分布在松柏镇的大桥—芙蓉镇的保坪一带,探明矿石储量223.27万吨。
⑹重晶石矿:已发现矿点1处,主要分布于万民乡洞坪村,目前已开发利用。
⑺方解石矿:已发现矿产地9处,分布于列夕乡、芙蓉镇、松柏乡、石堤镇、润雅乡和青坪镇,已探明矿石资源量117万吨。
⑻膨润土矿:主要分布于灵溪镇的高峰村,潜在资源量61万吨,目前尚未开发利用。
⑼矿泉水:发现矿泉水4处(其中有两处为地热温泉),分布于灵溪镇、润雅乡、松柏镇一带。
(三)矿产资源勘查现状从50年代到2007年底,地质勘查工作主要以公益性、基础性为主,完成了包括永顺县在内的1∶20万永顺幅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工作。在本县已发现矿产地121处(详见附表2)。只有煤矿、大理石矿、铁矿和型砂探明了部分矿产储量。矿床规模以小型为主,其中大型矿床2个,中型1个,小型85个,矿点34个。达到详查地质工作程度的矿区4处,达到普查工作程度的矿区16处,预查(踏勘)的矿区(点)121处(详见附表1)。县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程度较低。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全县已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主要有煤矿、镍钼矿、水泥灰岩矿、铁矿、铅锌矿、重晶石矿、铜矿、矿泉水、大理石矿、方解石矿、建筑石料(碎石、砂石)等矿种,在2007年底拥有各类矿山企业262家(正在开采212、在建31、停建7、停采12的矿山企业),从业人员2000余人,年开采各类矿产资源量(矿石量):镍钼矿3000吨,铅锌矿2.8万吨,水泥灰岩9万吨,铁矿3万吨,方解石矿21.5万吨,建筑石料179.75万吨(详见附表3),实现产值13339.1万元。这些矿的开采回采率为80-85%,选矿回收率90-95%。初步形成了以铅锌矿、镍钼矿为龙头,以建筑石料、水泥灰岩矿为主体的矿业开发格局。这些矿山企业均开采规模为小型。
尚未开发利用的矿种有膨润土矿、型砂矿、磷矿、钴矿、钒矿等。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见附表4。
(五)矿产资源保护现状本县已初步建立了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与采矿权年度检查制度的矿产资源保护体系。通过整顿矿业秩序,从262家矿山企业减为243家,有效制止了滥采乱挖现象。但是矿山企业规模小,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
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已经意识到保护矿产资源与矿山环境的重要性,对矿石品位低、选矿技术未达标的矿产资源采取了保护性限采措施如钒矿;对于现阶段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大、经济效益不高的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其生产规模或关停禁采,如煤矿等。
(六)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全县矿山的生态环境总体脆弱,绝大部分个体小型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淡薄。据不完全统计(附表15):县域内矿业开发占用、损坏土地面积0.48平方公里,在这些地方部分土地荒芜,水土流失较严重,植被遭到一定程度破坏。
据调查,县域内矿山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矿山废渣产出、排放和污染环境问题。露天开采的主要是建筑石料(碎石)、水泥灰岩矿山,地下开采的主要是铅锌矿山和镍钼矿山。固体废弃物的类型主要包括露采场的剥离废石(如石灰厂的灰岩)、铅锌矿和镍钼矿开采中的采矿废石和重选尾砂。目前全县生产矿山2007年排放废石量20万吨,累计积存量为138.05万吨,未进行综合利用,随着在建矿山的投产,矿山未来年产废石量必然增大,因此矿山业主应增强环保意识,启动或开发对废石的综合利用工程。
全县井下矿山废水年产出量2.93万吨,年排放量2.93万吨,年综合利用量1.60万吨,综合利用率54.61%,主要为矿坑水和选矿废水产出,对水资源、水环境的影响较大。
目前全县已对矿山地质环境建立了监测网络,落实了监测人,其中对铅锌矿、镍钼矿的开采地进行了重点监测,避免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矿山地质环境的再次破坏。
(七)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评价1、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得到加强
在首轮规划期内加大了重点成矿区带、老矿山的深部及边部勘查投资,争取了五个地质勘查项目(附表5),新发现了一些矿产地,新增了一批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初见成效
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进行了调控,关、停、并、转了19个小矿山;加大了矿产资源保护力度,对新设采矿权,加大了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审查力度。
3、矿山地质环境初步得到改善
对新建矿山和延续办证矿山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生产矿山部分实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信息库。开展了一些重点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恶化的局势得到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保障了规划的有效实施,提升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地位。
4、矿业权市场建设日趋完善
根据《湘西自治州采矿权有偿出让管理实施意见》,新建矿山采矿权全部以“招、拍、挂”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基本建立了公平有序的矿业权市场。
(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地质矿产勘查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强
勘查投入不足,资源储量不清,难以形成规模开发利用。铅锌矿、铜矿、镍钼矿经过多年开采,后备资源紧张,膨润土矿、重晶石矿、型砂矿、磷矿、钴矿、钒矿等具有资源潜力的矿产家底不清,影响其合理开发利用。
2、矿产企业规模结构不合理
矿山企业结构基本为小规模民营,产品结构仅限于原矿,深加工产业不发达;开发利用方式粗放,水平较低,布局欠合理,开采布局不尽合理,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低。矿产品加工与深加工比例总体较低,产业链较短,产品附加值较低。
3、矿山普遍存在地质环境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监管难度大,矿山企业重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思想较重。首轮规划中的实施管理手段较少,强制性不够。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的,以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为主线,以加强和改善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总量调控、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强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循环发展,形成新的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开发利用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推动永顺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迈上新台阶,推进矿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永顺县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县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根据县域发展需要及其资源分布特点,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发展特色矿业。在本行政区内具体细化落实与州级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部署,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2、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和在“开发中保护”原则,合理制定主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和结构,科学划定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规划区,指导探矿、采矿权的合理设置,严格矿业权准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转变资源利用方式,防止浪费和破坏资源,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配制相结合
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和社会服务功能;通过深化对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形成用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
4、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优先安排市场前景好、远景潜力大、经济建设急需、环境影响程度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提高勘查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遏制以资源消耗和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开发,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5、坚持合理开发、科技兴矿
依靠科学进步与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引进更新采、选、加工工艺与技术,降低企业成本,优化矿业布局和矿产品结构,推进矿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
(三)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合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强化矿产资源的保护与节约,矿产资源对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大力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优化矿业产业结构,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有效提高矿业企业的竞争力,推进优势和特色矿业经济区或产业集群的建设;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与恢复治理,建设绿色矿山,改善矿山人居环境;加强制度建设,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促进资源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找矿效果,配合省、州完成安排在本县域内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加强重要成矿区带的矿产资源勘查,协助完成省财政投资安排在本县域内的铅锌矿勘查项目,特别是加强本县域内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使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有进一步增长。
合理安排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鼓励对区内的铜、铅、锌、钒、铁、磷矿等矿产进行勘查,到2015年,新增探矿权12个,其中铅锌矿6个、铜2个、磷1个、钒矿2个、铁矿1个。预期新发现2-5处矿产地;新增主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别为:铅锌金属量50万吨,铜金属量3万吨,磷100万吨,钒矿100万吨,铁矿石200万吨。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健全矿产资源调控体系,通过总量控制,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提高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水平,实现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做大做强矿业经济,建设本县北部两岔、盐井、万民的铅锌矿、桃子溪铁矿、南东部的镍钼钒矿金属产业基地及芙蓉镇方解石加工产业基地。
重点开采铅锌矿、钒矿、铁矿、镍钼矿、大理石、方解石、含镁白云岩矿。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大矿业结构调整力度,对分散低效的矿山进行整合、采矿权的设置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50%。控制开采总量和开采规模,初步实现规模化生产。至2015年全县矿业权个数控制在73家。主要矿种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矿石量):镍钼矿金属量500吨。
力争至2015年全县平均开采回采率提高1~3%,选矿回收率提高0.5~2%,采矿贫化率下降0.1~1%,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到10%。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
至2015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50%以上;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率达到50%;历史遗留矿山的土地复垦率2015年达到60%以上、土地还绿率为50%;新建和在建矿山毁损土地复垦率30%;新、扩、改建矿山“三废”排放达标。
基本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初步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建立矿山地质环境准入准出制度,实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三废”排放基本达到标准,矿山荒废的土地复垦和还绿率逐年提高。
5、2020年远景目标
继续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力争完成本规划制定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区块目标。为按期完成地质矿产勘查目标任务的勘查区块适当增加一些采矿权指标。矿产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以共伴生矿和矿山废弃物的利用为重点,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矿业经济结构和产品结构链进一步得到优化,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矿业经济增长方式逐步实现从产量增加的粗放型向高附加值的技术型转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及监管制度更趋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得到较好的实施,全力推进小康永顺、和谐永顺的建设和发展。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规划(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本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包括基础、公益性地质调查,重要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评价规划,主要依靠中央及省财政支持。开展调查项目的地域不受本次规划保护区的限制。州级规划在本县境内已经安排了盐井铅锌矿调查评价、泽家—车坪铅锌矿调查评价和长官—青坪铜、铅锌、镍钼、钒、磷矿调查评价三个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工作区面积1104.33平方公里。按照国土资源部在“十二五”期间“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地质勘查思路,以提供区域找矿信息与勘查基地,降低商业矿产勘查风险,吸引社会资金跟进为目的。
(二)矿产资源勘查本县地质成矿条件好,资源潜力大,抓住中部大开发,国内矿业重心西移、经济全球化等机遇,以国家和省重要矿产为主攻矿种,加大资源勘查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寻找新的矿物原料基地。
积极争取、全力配合中央及省财政出资在本县境内开展重要矿产前期预查、普查和矿山地质勘查。在“十二五”期,由中央及省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只做到勘查风险较大的普查阶段,详查阶段采取“招、拍、挂”的方式引导社会勘查资金投入,促进矿业权市场发展。用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勘查资金参与风险勘查投入,努力实现重大找矿突破。
商业性矿产勘查按市场机制运作,鼓励多渠道接纳社会资金,开展以市场为需求,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商业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收益。根据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永顺县矿产分布规律以及矿山生态条件,矿产资源勘查的原则是:
逐步确立企业在商业性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大力争取省财政两权价款项目资金投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前期工作,降低社会资金的风险,积极引导社会投资,尤其是战略性投资进入永顺县开展矿产资源勘查。
1、勘查矿种的安排
重点勘查矿种:重点勘查永顺具有优势的矿产、有找矿前景的矿产、市场紧缺的金属矿产和市场前景较好的易采易加工优质非金属矿产,这些矿产主要有铜、铅、锌、钒、铁、大理石矿等。
2、勘查规划分区
勘查规划区包括重点、鼓励、限制、禁止四类,四区之外为允许勘查区。共设置勘查规划区6个(附表9、附图3),面积1177.65平方公里。重点勘查区2个,鼓励勘查区3个,限制勘查区1个,禁止勘查区2个。
重点勘查区:是指成矿地质条件有利、资源相对集中、找矿前景好、资源潜力较大、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矿种分布区;资源潜力较好、工作程度较低的鼓励商业性矿产勘查矿种集中分布区划为重点勘查区。本次划定的2个重点勘查区总面积341.74平方公里,均为州级规划中确定的。这2个重点勘查区是:①青坪—朗溪镍钼钒矿重点勘查区,面积205.23平方公里;②对山—泽家铅锌矿重点勘查区,面积136.51平方公里。
重点勘查区内立足于寻找国家和省急需的大中型重要矿产,以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基金投入为主,以多种形式引导、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区内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促进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勘查单位必须具有甲级资质。
鼓励勘查区:为本次县级规划确定。主要是在本县域内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区内进行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鼓励勘查区有3个,即:
①润雅铅锌矿鼓励勘查区,面积70.34平方公里。
②明溪钒矿鼓励勘查区,面积48.05平方公里。
③长官钒矿鼓励勘查区,面积159.95平方公里。
限制勘查区:主要是指限制勘查的矿种集中分布的区域;生态环境脆弱,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及重要水源地一级向水斜坡区域,矿山开采和选矿对水源地可能造成污染和破坏,减少污染和破坏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行的区域。限制勘查区内新设探矿权必须满足相应的限制条件,并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已设探矿权应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勘查许可证。本次只划定1个限制勘查区,即:万坪—官坝煤矿限制勘查区(省级规划确定),面积218.5平方公里。
禁止勘查区主要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等园区和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的核心区;重大基础工程设施区、城区及城镇规划区;交通主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重要水源地的一级向水斜坡区。禁止勘查区内除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经论证可以设置探矿权的国家重大项目以及油气、地热、矿泉水外,不得新设探矿权,已设探矿权应有序退出。本次划定的2个禁止勘查区,也是州级规划确定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的),面积共296.21 平方公里。这2个禁止勘查区是:①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猛洞河自然保护区,面积178.58平方公里;②小溪自然保护区,面积117.63平方公里。
3、勘查规划区块
为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布局,有效指导探矿权设置和整合,实行整装勘查,在规划的勘查区内设立勘查项目的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规划区块主要是:对拟设置探矿权的勘查范围、勘查矿种、勘查级别(预查、普查、详查、勘探等)、主体资质、出让方式、出让时序等准入条件提出规划建议,有利于科学合理地勘查和保护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一经划定,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新设置(包括设立、延续、变更、保留)探矿权,应以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符合规划的准入条件。
对勘查规划区块,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勘查程度渐进提高的要求。已划定勘查规划区块作为勘查许可的规划依据,在未设置探矿权前不得擅自更改。经过依法勘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可对原定勘查规划区块进行新的划分,更新勘查许可的准入条件,经勘查登记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新设置矿业权、科学合理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规划依据。建立健全勘查规划区块信息系统,记录、更新、运用各类安排勘查项目的规划依据。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划分原则,永顺县共规划设置勘查区块11个(附表10),勘查矿种有铅锌矿、铜矿、镍钼矿、钒矿等。规划区块对有一定找矿意义的地区进行了覆盖,但不包含了已设的探矿权区块。总面积141.26平方公里。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开发利用方向及总量调控1、开发利用方向
鼓励开采铅锌矿、镍钼矿、钒矿、大理石矿、铜矿、铁矿、方解石矿、含镁白云岩等矿产。这些矿种在符合规划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优先设置采矿权。
禁止在耕地上开采砖瓦用粘土矿。禁止开采的矿种规划期内不得设立采矿权。
2、矿产资源总量控制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方向,结合本县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社会经济水平以及矿产品供需状况,选择镍钼矿作为开采总量调控对象。
镍钼矿:是本县矿产品开发的新兴产业,规划期间鼓励规模合理开采,2015年控制在金属量500吨左右。
3、矿业权总数
控制矿业权投放总量是实现矿产资源总量调控和矿山布局优化、引导矿业投资方向的有效手段。未来5~10年内本县将进一步推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工作,矿山数量将进一步减少。以2007年矿业权总数为基数,通过治理整顿和资源整合,加上新立探转采,规划到2015年本县矿业权总数将由243家减少到73家。主要矿种矿业权控制指标详见表1。
表1 永顺县主要矿产矿业权控制指标
矿产名称 |
矿业权总数(个) | |
2007年(基期) |
2015年(规划数) | |
水泥灰岩 |
1 |
1 |
铅锌矿 |
7 |
7 |
镍钼矿 |
5 |
3 |
方解石 |
27 |
15 |
建筑石料 |
198 |
35 |
矿泉水 |
1 |
1 |
铁矿 |
1 |
2 |
铜矿 |
2 |
2 |
重晶石矿 |
1 |
1 |
钒矿 |
2 |
|
大理石 |
2 |
|
型砂 |
1 |
|
含镁白云岩矿 |
1 |
|
合 计 |
243 |
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