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永顺县国土资源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永顺县国土资源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包括部门的在职人员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等)。
永顺县国土资源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08人,各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耕保股、规划股、建设用地股、地籍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股、地质环境股、矿管股、法规股、土地利用股、信息中心。局下属机构有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县测绘管理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地质公园管理处、县土地开发整理备中心、县土地储备中心以及23个乡镇国土所。
永顺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是:(1)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定国土资源管理规定,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责任。(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责任。(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10)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11)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我局2018年支出合计21304.44万元。基本支出2503.04万元,项目支出18801.4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包括:农村环境整治、征地和拆迁补偿、扶贫、地灾防治和其他国土资源事务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全年基本支出2503.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01.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87万元,其他资本支出0.6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本年结余798.88万元。公务接待开支7.91万元,比上年度公务接待费25.41万元少了17.5万元,公务用车费用9.53万元,比去年10.34万元少了0.81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全年专项收入18937.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562.75万元,其他资金1612.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61.46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全年专项支出18801.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6562.75万元,其他资金支出2238.65,其他资金支出结转和结余135.6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为保障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局制订了一系列的专项管理办法,按绩效管理进行分工,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监控。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加强我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行为,我局依法设立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管理人员,实行与全县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股在局班子的集体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局的各项财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财务工作,并印发了《永顺县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度预期目标要求,转变作风,扎扎实实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作用。科学编制规划,强化规划计划管理,严格用地预审。一是把握契机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结合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保障本辖区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指标前提下,结余指标流转来补贴异地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缺口,助力精准扶贫。完成2017年度增减挂试点项目结余指标流转100.0187公顷(其中水田50.4345公顷,旱地49.5842),实现收益5.46亿。2018年度预计可新增交易指标1200亩,预期收益3.8亿元。二是科学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重点项目用地空间。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规[2018]2号)文件精神,在规划修改方案中,预留28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5个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三是抓建设用地预审,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完成永顺县万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永顺县雅谷斯养殖专业合作社等8个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全年执行20个建设项目93公顷的用地计划。
(二)有序开展土地储备。一是新增建设用地储备。2018年新增和控制储备土地量化指标:1300亩。年度完成上报新增储备项目32个2432.247亩。二是收储和控制储备土地。收储原瑞丰农副产品开发公司国有土地40亩;控制储备土地3619亩(其中溪州新城2119亩、万坪小城镇300亩和芙蓉镇经开区1200亩)。三是储备土地成本核算。储备土地成本核算22宗109.58亩,上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803.6272万元,完成土地出让纯收益939.9282万元,划拨县国土局土地出让业务费19.0197万元。
(三)土地出让稳步进行。一是土地供应。划拨土地7宗,划拨面积共0.89公顷;网上挂牌18宗,出让面积共38.31171公顷,成交价款27273.61万元,实收13372.31万元;个人协议出让宗地31宗,出让面积共0.424023公顷,成交价款112.1659万元,实收111.5659万元;目前正在办理33宗个人宗地供地手续。二是完成本辖区2016-2018年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开展建设用地供应、利用自查自纠工作。三是清理2010年-2018年闲置土地共121宗,进行资料的收集、现场的核实及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系统的资料填报。四是进行我县2018年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工作评估。
(四)扎实有效保护耕地。一是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年初,县政府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各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2018年我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54.2204公顷,其中占用水田面积31.0578公顷,占用旱地面积23.1626公顷,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原则,该批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完成了占补平衡任务,确保了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圆满完成。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安排部署,我县委托湖南省煤炭地质勘查院为技术单位对“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进行修编。《永顺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对“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情况就行了客观评价,在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的基础上,对“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内容做了详细规划和部署,划定了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落实了“十三五”期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补充耕地任务。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对全县土地整治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该成果已经通过州局的技术审查,已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三是耕地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基本农田巡查台账,定期对基本农田进行巡查;严格日常基本农田审查工作,各股室横向配合,参与了采石场发证、临时用地、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审查审批工作;及时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全力工作,完成了全省11个深度贫困县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五)全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一是明确责任,加强督促。组织中心人员落实项目资料整理和督促施工单位排出工程进度时间表,每一个项目都明确了专门的责任人,尽快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未完工项目施工。二是加快老项目资料清理,并积极申请州局验收。州局按排我县项目的基本情况。2013年-2015年共安排项目40个,已验收3个开发项目在建37个。37个在建项目其中:2013—2016年土地整治项目13个;2015—2017年土地开发项目14个; 2014—2017年土地灾毁项目10个。及时清理老项目资料,积极调度项目实施,对每一个项目加强监管,到目前为止已申请州局验收33个(灾毁项目9个、开发项目10个、整治项目14个)。三是在建(2017年)项目有序开展。2017年州财政安排复垦项目(永顺县长官镇羊毛村土地复垦项目与永顺县灵溪镇树木村土地复垦项目),总资金80万元,预计12月底全部完工;开发项目,州财政共安排土地开发资金984.58万元,共实施5个开发项目,其中泽家镇泽家村水田开发项目、灵溪镇吉锋村水田开发项目、毛坝乡五寨村水田开发项目、青坪镇中福村水田开发项目等四个水田开发项目预计12底全面竣工,两岔乡两岔村旱地开发项目,项目建设规模33.49公顷,新增耕地27.73公顷,预算总投资282.23万元,因项目换址已完成工程量30%。四是2018年项目项目情况。州局及州财政局下达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及开发项目,预算资金分别是3525万元、1370万元,建设任务23500亩,148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县项目已完成选址和勘查设计工作,选址16个行政村,总面积23500余亩;开发项目情况,共选址并申报11个项目(其中水田7个,旱地4个),预计新增耕地2686亩(其中水田1900亩,旱地786亩)。
(六)大力开展信访工作。今年信访室共接待来访群众咨询 200多人次,办理信访案件37件。其中县信访局交办11件,州级信访7件,省级交办信访案件4件,自办15件;已息访息诉4件,依法办结答复18件,化解10件,正在办理2件。主要抓了以下三点:一是健全机构,夯实信访工作基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剑任副组长,相关职能股、室、站、所及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土地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信访接待室;二是畅通渠道,搭建信访工作平台。信访室努力拓展群众信访渠道,公开信访电话,充分利用“12336”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热线,认真接听群众来电,详细登记,及时受理群众信访案件;开辟信访信箱,在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开设信访专门信箱,及时受理群众网上来信,积极引导群众信访,切实减少走访;三是完善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设立信访接待室,实行信访工作人员坐班值守、局领导接访日等制度,方便了群众来访;积极宣传逐级走访相关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引导群众网络信访、规范信访,切实减轻群众信访负担;建立了领导接访、领导包案等一整套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了信访矛盾纠纷受理范围、处理原则、接访规定、办理程序,确保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明确局机关各股、室、站、所及中心主要负责人为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信访问题“五个一”(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名信息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和“四包”的责任制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凡因行政审批过错造成的群众上访的,明确有关责任股、室、站、所及中心自行化解,化解不了的再由局信访办牵头办理,事后由局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健全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每月定期排查和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排查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进行交办,逐一稳控化解,切实做到案案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结果;开展老信访户的回访工作,回访群众8次,听取信访户的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健全督查督办制度,按照班子分工,不定期地对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信访维稳工作、上级交办和领导签批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信访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七)着力夯实地籍管理。围绕中心,团结协作。一是完成部下发图斑变更工作,2017年我县共有部下发图斑115个,面积2513.2亩,在技术单位配合下,全部完成变更工作;二是完成“去可调整土地”变更面积2967亩;三是完成水毁耕地变未利用地变更,面积159.65亩;四是配合调处土地权属纠纷8起,确权2起。五是启动第三国土调查工作,县成立了领导小组,编制调查技术工作方案(草案)。
(八)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截止11月28日,共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2135本,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5166份。为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切身利益,不动产登记全力开展工作。一是提请县人民政府发了《永顺县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8)3号文件,解决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为不动产登记提供政策保障,历史遗留问题将得到合理解决;二是推行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与税务、房产、林业等单位共同拟定永顺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进驻同一个窗口,完成了二手房转移登记无需备案,直接由税务部门收税,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三是购置自助查询机2台,建立高标准查询系统,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查询;四是创新服务便民惠民,为精准扶贫户开辟了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同时,为老、弱、病、残及异地不方便的群众搞好“上门服务”,2018年度上门服务79次;五是努力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全年参加各类培训10次,赴周边县市学习考察7次;六是完成房产电子数据整合12000宗,宗地电子数据12454宗,参加调解共50,权籍调查400户。
(九)踏实开展地灾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我县共有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144处,涉及涉及19个乡镇、86个村(居) 委会、社区,2672户16336人。我县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地灾防治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地灾防治工作合力,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县政府及时下发《地灾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与各乡镇签订地灾防治工作责任状,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绩效考核。对每个地灾隐患点实行“五捆一”落实责任。三是夯实地灾防治基础。全面开展地灾隐患汛前、汛期巡查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地灾隐患点变化情况。全年组织巡查排查5次,出动巡查人员300余人次,组织地灾应急演练21次,参演人数达到1222人,处置险情报告25次,无地灾防治责任事故发生。四是积极开展地灾工程治理和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今年共争取省、州、县治理和搬迁资金1384万元,对永顺县高坪金海学校不稳定边坡、小溪镇尚家村滑坡、塔卧镇茶林村滑坡、车坪乡红星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和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79户进行搬迁。
(十)持续加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一是整顿矿业秩序及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全面推进采石场石材场露天开采等专项整治工作,取缔非法采石场23个。二是加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共进行土地、矿产巡查230余次,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27起。三是深入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对武汉督察局下达我县117个2017年卫星监测图斑(土地115个,矿产2个),逐地块进行核查和处理,其中罚款并退还土地1宗,行政拆除1宗,由县行政执法局移交法院强制执行4宗。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共计189个,已进入核查阶段。四是完成上级交办案件查处15件,12336系统举报案件查处3件,省级挂牌督办案件查处1件。
(十一)湘西世界地质公园申报稳步推进。一是精心组织策划。成立申报湘西世界地质公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地质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申世工作;先是完成了我县的申世相关资料、图片收集上报及宣传工作 ,配合摄制组对涉及猛洞河风景名胜区、芙蓉镇、老司城世界文化遗产等主要地质遗迹点、生物生态,完成影像资料录制;设立“第六届中国(湖南)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投票宣传点五个,制作宣传条幅10条,宣传展板10个,宣传资料200份;二是优化园区环境。为确保我县申世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地质公园全区综合环境整治工作,制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具体责任人;根据地质遗迹保护方案,完成了景区内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工程建设,开展定期巡护工作制度,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在芙蓉镇景区内进行了植物挂牌、空气、气象、水文监测站的选址踩点工作,给州申世办提交了监测站建设方案;三是加强场馆建设。在省州各级各部门的关心下,完成博物馆选址、发改立项、规划设计及博物馆建设处50亩国有出让土地用地工作,博物馆主体建设已完成第一层施工。落实了湘西地质公园博物馆建设项目指挥部办公场地,芙蓉镇游客服务中心搬迁、驾校板房和废旧车辆拆除、清理场地等工作,确保了博物馆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完成湖南省猛洞河地质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
(十二)严格矿政管理。一是严把采矿权准入关。健全部门联合审查和实地核查制度,严把最低生产规模和最小安全距离关,严禁在禁采区和公益林保护区、环保生态红线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置采矿权。严格执行基准矿价制度,全年共办理县级发证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12宗,办理州级发证采矿权预审1宗,办理省级发证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预审1宗。共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234万元,采矿权占用费1.43万元。二是严厉打击露天矿山非法开采行为。根据州政府办发〔2018〕40号文件精神,会同县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境内的采石场、碑石场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整治了灵溪、泽家、塔卧、芙蓉、小溪等乡镇非法采矿点,并按“6个不留”的要求关停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我县现有持证的露天采石场72家,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着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经核查并报县人民政府(永政函〔2018〕105号)同意,对彭承跃、黄友谊、塔罗迹、治宏4家采石场的采矿证依法注销,矿山关闭到位。同时,对我县境内的采石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委托418地质队对吉通路桥等10家采石场的超深越界行为进行检测,并将相关资料移交执法大队进行查处。四是认真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的矿权清退工作。经核查永顺县家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板烧灰铜矿位于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取依法注销采矿证,按“6个不留”关闭到位。五是积极做好第三轮矿规编制工作。按照省、州第三轮矿规编制工作要求,做好第三轮矿规编制工作。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县人民政府公示实施。
(十三)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持续推进。一是狠抓基层党建。建强基层组织,完成局3个支部分设及选举;建好党建阵地,配备和完善3个支部活动中心,推行了党员干部“三制一卡”承诺公示;抓好党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了“两学一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党日+精准扶贫”活动4次。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放在突出位置,安排在经常,抓实在具体工作中。健全完善局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建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分管责任人、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的局党风廉政责任体系,组织开展了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局党组与股室站所中心签订了党风建设责任书,以案为鉴,组织了观看反复教育片、县政府办纪检组廉政谈话等活动,开展了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自查和清理,腾退违规办公用房25平方米,追缴公务接待违规用烟酒款3800余元。三深入推进班子民主管理。认真执行民主监督机制,深入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中层干部会审等制度,全局团结协作,不搞“一言堂”;以年度述职述廉会为平台,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转变作风。
(十四)真抓实干扶贫攻坚。一是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夯实。对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资料不全、资金拨付不到位、存在识别不准、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驻村和结对帮扶责任压实到位,共安排结对帮扶干部101人,结对帮扶实现全覆盖,驻村工作严格走访三个“一”要求,坚持做到“一月一走访、一月一上报、一月一清零”;认真组织帮扶干部开展三核实工作,并就三核实过程中发现的基本信息有误、帮扶措施不精准、收入核算不实等问题进行修改,确保贫困户档册资料和扶贫系统信息更加精准,同时建立健全了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教育助学、健康扶贫等各类台账;结对帮扶干部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因户施策。如鼓励和引导贫困747人外出务工,教育救助帮扶贫困学生451人次,教育帮扶实现全覆盖,无一辍学现象,共安排无房户和C、D级危房改造54户,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对缺技术对象,申报劳动技能培训和柑橘、油茶等种植技术培训等;扶贫先励志,通过宣传栏、制作固定宣传标语、结对帮扶入户宣传和送文化下乡活动(举办文艺汇演)等,鼓励贫困户积极甩掉贫困帽子。二是基础建设得到全面推进。为加快推进扶贫村“一确保、两完善”工作进程,全年共申报项目14个,申报总资金2081.6万元:其中龙凤村申报基础设施项目7个,申请资金511.6万元;羊毛村申报实施基础设施项目5个,申请资金1480万元;茶溪村申报基础设施项目2个,申请资金68万元;山河村申报基础设施项目2个,申请资金90万元。已启动6个项目:龙凤村通组路项目、羊毛村高标准农田项目、羊毛村土地复垦项目、小溪镇机耕便道、茶溪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山河村高标准农田项目,共计资金644万元。今年四个村累计完成项目5个,完成投资233万元,在建设项目5个,预算资金1330万元。三是产业发展扶贫成效明显。通过小溪镇龙凤村实施柑橘品改500多亩,亩均产值提高1500余元;羊毛村茶溪村新造油茶1600亩,争取产业项目及补助资金192万元;我局投入建设资金8.2万元扶持该村成立了藏香猪合作社,2019年将带动95户贫困户稳定脱贫;灵溪镇山河村为猛洞河的漂流提供服务人员,年人均增收2万元;各村产业效益明显提高。四是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发展年轻党员和选拔年级后备干部;共投入资金130.93万元,建成龙凤村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及附属设施,配齐办公设备。
(十五)踏实做好法制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政策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7.10”减灾日等活动,分别在湘潭文化休闲广场、高坪、松柏、颗砂等乡镇现场广泛宣传贯彻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活动中共摆放宣传展板60余块,宣传横幅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二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根据县法制办的《关于做好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认真对照文件要求仔细清理2016年来我局出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认真组织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考试) 了2018年全省普法知识,合格率达100%。三是积极参加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8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件(省高院1件、州中院2件),受理9件,其中当事人撤诉1件,胜诉8件。四是认真做好2018年综治维稳工作。做好综治民调“一包五” 工作的同时,鼓励与包联对象多沟通,多宣传;踏实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
(十六)全力推进增减挂钩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主力、乡村主推、群众主体”的模式。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监管,乡镇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实施主体。县委政府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管理。一是职责分工分组。将增减挂钩办公室人员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细分成综合协调、办公信息、资料整理、现场督导四个小组。各小组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二是区块到岗到人。一至四期项目工程实施启动后,将增减挂钩办公室所有人员全部捆绑到乡镇到地块。同乡镇专抓人员、技术单位技术员、监理单位监理员同吃同住全力以赴一起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明显。及时完善了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相关资料及落实后续资金发放与新增耕地耕种管理,保障各类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督促落实好相关耕种措施,确保新增耕地种植,农户增收,项目取得实效。同时,大力推进2018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计划完成复垦任务10000亩,分10期同步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在全县23乡镇全面铺开。6月底,完成全县303个村(居)拆旧复垦初步摸底,复垦潜在规模15000余亩,涉及农户16339户。目前一至四期正在施工,累积新增农用地302.4008公顷,其中水田119.0772公顷,旱地138.3472公顷,其它农用地44.9763公顷。五至八期已通过州局选址核查并按程序上报省厅批复。九至十二期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单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年中预算调整资金、上级拨入项目专项资金及非税收入拨款。专项资金没有纳入年初县财政预算范围,项目资金启动时间有快有慢,致使年底未能及时完工,造成账面资金出现结余,影响了整体预算编制的准确率,决算数据无法与预算数据进行严格对应。另外,财政拨入我单位的政府性基金(土地收储资金),年初没有纳入预算范畴,都是通过预算调整的方式拨入我单位,再由我单位拨到土地储备中心账户,从而影响我单位的预算控制率。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对于项目资金结余导致的决算数据无法与预算数据进行严格对应的情况。由于项目启动时间难以严格规定,需要根据项目的需要随时调整,所以项目资金的启动也有快有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将项目资金提前申报作为资金批复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求对项目启动时间,结束时间有一个大概的估算,尽量做到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