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3月1日至5月11日,全州政法领域对口专项巡察第九巡察组对永顺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6日,州委巡察组向永顺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永顺县公安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积极履行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与使命的“政治体检”,当作是一次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良好机遇,当作一次学习提高、发现问题、整改规范的难得机会。坚决把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始终,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和公安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和业务开展两不误、两促进。对巡察出来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快改真改,充分保证整改实效。同时,坚持严管厚爱并重,把公安队伍打造得更加忠诚、干净、担当,大力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对待,先后3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每一个问题都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逐一进行认领,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班子分工领域和个人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温差,履行新时代公安工作职责存在短板方面
(一)反馈问题:学深悟透新思想和创新理论不严不实
1.问题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全面。
整改情况:2024年累计召开党委会议19次,全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问题2:推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入脑入心欠深刻,部分中层以上干警对“四个意识”和“三安使命”内容不清楚。
整改情况:2024年累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增强全体民警对“四个意识”和“三安使命”内容的全面深入了解。
3.问题3:理论学习未压实,在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有中心发言材料与网络报刊的文章雷同现象。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按照六个环节要求开展学习,2024年累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同时,针对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言材料与网络雷同的已全部重新撰写。
4.问题4: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对标对表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开展5次党纪集中学习,观看了微党课、《警钟》等教育片。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强化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四个专题学习研讨,深化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筑牢了忠诚意识。
(二)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细
5.问题5:意识形态“六个纳入”欠落实。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全局综合评价,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六个纳入”。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局党委述职报告内容,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内容的问题局党委分别进行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
6.问题6: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模糊,有的干部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混为一谈。
整改情况:局党委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确保正确理解、区分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
7.问题7:新闻“三审制”不落实。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落实新闻三审三校制度,2024年发布的新闻稿件全部落实拟稿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局领导终审(审核)的三审三校制度。
(三)反馈问题:推动社会治理有短板
8.问题9:电信网络诈骗案高位运行,劝返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反诈中心建设,实现反诈中心实体化运行。2024年打防管控工作成效明显,累计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29起,打击偷越国边境、掩饰犯罪所得等其他涉电诈类案件36起,追回电诈案件涉案赃款150万余元,办理的“2·29”部督案件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劝返率明显提升,实现了电诈案件发案下降及劝返率上升的工作目标。
9.问题10:涉毒违法犯罪趋向低龄。查处的涉毒违法犯罪中涉新型毒品“依托咪酯”比例较大。
整改情况:联合教体部门开展“开学第一课”禁毒教育38次,利用“6.26全国禁毒日”“七进”等活动深入乡镇开展禁毒知识宣传50余场次,发放禁毒宣传手册8000余份,进一步提升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加强对毒品违法犯罪严打力度,加强对涉毒在册人员,特别是未成年涉毒人员的管控,防止再次复吸,对尿液检测和毛发检测结果呈阳性的均已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易滋生涉毒场所的宾馆、KTV等娱乐场所开展集中清查10余次,日常巡查200余次,进一步强化对“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麻精药品的管控力度,杜绝“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麻精药品滥用现象发生。
10.问题11:积压命案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命案积案并包案到人,2024年侦破命案积案2起,在内蒙古、海南分别抓获了在逃31年的命案逃犯王承某、在逃25年的命案逃犯杨某,命案积案侦破攻坚工作初见成效。
(四)反馈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有漏洞
11.问题12: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全体民辅警收看《保密档案》5集微纪录片,通过手机“保密观”APP和中国保密在线网站开展保密培训并进行线上考试。二是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十条刚性约束措施》《防范“一机两用”违规外联安全事件十个严禁》等制度规定,提升全体民辅警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强化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局电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对发现的“一机两用”等违规行为全局通报批评,并取消直接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五)反馈问题: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
12.问题14:为民服务意识欠缺。
整改情况:对巡察组通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对责任民警进行了提醒谈话,并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将户籍业务办理须知在村辅警群、各行政村政务公开群中进行宣传,方便群众做好充分准备并能一次性办好户籍业务。
(六)反馈问题:执法不规范
13.问题15: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不规范,处罚不准。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湖南省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法规。对巡察发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不规范的6起案件的责任单位及责任民警移交督察大队处理,依据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相关办案责任民警及法制大队案件审核员分别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14.问题16:行政罚款处罚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对2020年至2023年执法办案系统中行政罚款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制作并下发了《行政处罚罚款执行不力案件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期限及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截至目前,已催缴到位45人共34200元,剩余人员催缴工作正在进行中。
15.问题17:办案程序有瑕疵。
整改情况:全面清理了2021年至2023年以来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办案人员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进一步规范依法办案水平。对办案中存在取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下发督办函9份,对5名责任民警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16.问题18:“四个一律”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组织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开展业务培训,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明了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要求。对通报涉及的交警中队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
(七)派出所设立与行政区划不相对应,不利于便民服务问题依然存在
17.问题19:2015年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为23个乡镇,至目前已设立19个派出所,仍有9个乡镇无相对应的派出所;长官、吊井、勺哈三个乡镇被撤销后,仍存在以其地命名的派出所;小溪、长官两个乡已合并成小溪镇,但仍存在长官派出所,与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有关“原则上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相对应”之规定不符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的意见》设置派出所,对未设派出所的乡镇按需设置警务室。对长官、吊井、勺哈三个乡镇被撤销,就吊井、勺哈两个派出所的名称向县委编办申请更名,同时向省公安厅备案。因小溪乡、长官镇已合并成小溪镇,待机构改革时按派出所与乡镇相对应的原则规范设置新的小溪派出所,撤销长官派出所。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方面。
(九)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欠缺
18.问题21:问题导向意识不强。2021年至2023年党委述职报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审核把关制度,在上报的党委工作报告中强化问题导向,既总结成绩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制定下步工作计划。
19.问题22:干部日常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纪、党规、警纪警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民辅警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加强对全局民辅警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并将督察结果进行通报。2024年共开展纪律作风现场督察和视频督察72 次,发督察通报11期,通报单位21个次,通报个人16人次。责令两个派出所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民警不在岗问题进行整改,并对两个派出所进行全局通报批评。
20.问题23:警示教育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严肃查处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民辅警,严格兑现奖惩,强化结果运用。同时,在全局通报并开展警示教育,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1.问题24:问责导向有偏差。对某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压案不查问题,仅对所领导诫勉谈话,而对案件承办人未予处理。
整改情况:经核查,该案主办民警在2021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因此事已经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本次不再重复处理;根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对该案协办民警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22.问题25: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请(休)销假制度,严格请销假手续审批把关。对巡察组指出的6名民辅警请病假无病历证明的情况,均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对全局请休假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自查中发现的3名类似人员也按标准要求补齐了相关证明材料。
(十)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23.问题30:违规使用警车。
整改情况:对违规驾驶警车的辅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组织全体民辅警再次学习车辆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7月1日启用了公务用车综合管理派车平台,进一步完善规范警车管理使用,严防发生违规使用警车情形。
(十二)反馈问题:形式主义问题较为普遍
24.问题33:存在民主生活会、党建述职报告雷同现象。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对党建述职报告雷同的5名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责令重写述职报告。再次对班子成员个人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未发现有雷同现象。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问题进行全面认领,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十三)反馈问题: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不彻底
25.问题34:抽查2021年7月至今的相关案件,仍然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拖未结的情形。
整改情况:对3起案件责任民警给予提醒谈话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压实办案部门首接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个当场”制度。严格日常执法巡察,对发现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拖不决的案件及时督促提醒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问责。
(十四)反馈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
26.问题38: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3年购买的枪机、球机等监控设备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对上述固定资产进行补录登记,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监督,确保资产及时入账登记。
(十五)反馈问题: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
27.问题39:存在涉案车辆、涉案管制物品等未登记在册。
整改情况:对涉案财物认真清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将未登记在册的涉案财物进行补充登记。研究制定《永顺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细化操作流程,避免未登记在册的情况再次发生。
28.问题41:枪、弹混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将枪、弹分开管理,并将弹药存入保险柜保管,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根据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责任,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确保安全规范。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十六)反馈问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29.问题42:支付电子防控网络租赁费等均未作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进行学习,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到重大决策部署科学民主,压实党委责任,严格遵守执行财经纪律等相关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对相关支付凭证进行补齐完善并附入支付凭证。
30.问题43:未按规定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认真调查研究、决策中反复酝酿制度,不搞临时动议,严守政治规矩,落实好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未再出现违反“末位表态”制度现象。
(十七)反馈问题:党建主体责任未压实
31.问题44:有的班子成员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2023年度有的班子成员未参加和指导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并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党支部书记职责并及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出台党委成员联系支部制度,每位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支部指导工作2次以上,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对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以及未参加和指导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等问题主动认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
32.问题45: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有的班子成员在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时均以“建议”和“希望”代替批评意见。
整改情况:再次组织学习了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加深对民主生活会规定的理解并严格执行。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班子成员在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时均以“建议”和“希望”代替批评意见问题进行剖析、认领,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3.问题46:党组织设置不科学,2023年交警大队党支部实有党员35人,未按规定分设党小组。
整改情况:2024年7月29日交警大队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交通警察大队机关支部下设两个党小组并呈报局党委审批,2024年8月21日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交警大队党支部成立2个党小组。同时,严格支委成员补选程序,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程序规定,压实党小组组长责任,规范党小组组织生活。
(十八)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34.问题47: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不严肃。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书记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实行正确的集中,带头执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批评与监督。对于应由党委研究表决的事项,局党委成员逐一表态并如实记录。
35.问题48:执行回避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县公安局党委会议事规则,并落实好党委会回避制度,今年以来没有发生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未回避并发言问题进行了认领并开展自我批评。
(十九)反馈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
36.问题49: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章党规学习,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同志间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意识,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
37.问题50:支委会召开不规范。补选组织委员,未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19日交警大队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补选事宜,确定补选候选人名单。2024年3月25日按规定程序向县局党委递交关于增补支部委员的请示,3月26日县公安局党委给予批复,4月1日交警大队支部召开会议补选了宣传委员。
(二十)反馈问题:关心关爱民辅警不够
38.问题51:班子成员下基层少,与基层民警谈心谈话少。文体活动开展少,执行休假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下基层联系制度,按要求落实谈心谈话,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民警思想动态,加强队伍思想分析研判,解决民警生活和工作困难。2024年先后开展射击训练比赛、健康服务等暖警惠警活动,此外还组织退休老同志到花垣县十八洞开展党建活动以及老年节座谈会等关爱老年人活动。制定了2024年度休假计划表,实现应休尽休,让全体民辅警均得到休假。
推动巡察整改不力方面
(二十一)反馈问题: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39.问题52:对2020年县委巡察反馈的“执行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政策欠精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明”的问题未彻底整改。(1)加班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没有依据民警出勤考勤情况据实发放,公安局选派驻村工作和交警大队的民警存在搞普惠制和平均主义;(2)永公发〔2022〕14号文件仍出现局党委书记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明的情况。
整改情况:对2020年以来发放的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进行再次自查清理,发现有违规发放的责令其清退,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经清理,对违规发放的全部退缴至永顺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执勤岗位津贴和加班补贴发放办法,按标准、按要求、实事求是原则发放,坚决杜绝普惠制和平均主义。按要求对班子分工进行修改细化,将领导班子担负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写入班子分工,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岗位分工。
40.问题53:反馈的“派出所警力配置不足”的问题未彻底整改。
整改情况:从机关下派24名民警充实到基层派出所和城区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达到每个派出所至少3名民警。在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完成时达到派出所不少于5人,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警力的比例、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的比例不低于40%的标准。
41.问题54:有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并抓好“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坚持坚守好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党委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形成有集中又有民主、有纪律又有自由、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去解决工作的短板和不足,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靶向治疗、即查即改、限期整改,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自查出来的问题,用刮骨疗毒之勇气,惩前毖后、净化队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深化整改,落实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管理责任不虚空,管理措施不流于形式,堵塞违法违纪漏洞,实现上下一体、同向发力的穿透式管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队伍建设大提升。
三是突出重点难点,紧盯未完事项。落实好局党委主体责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对一时难以完成的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任务到事、到人,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点到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同时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作用。把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探索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真正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效果不达标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四是做好工作统筹,深化成果运用。要把开展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安保维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全面激发民辅警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形成强大工作动力,扎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牢牢守住“五个不发生”工作底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查看问题整改是否落实,并跟踪整改问效,严肃查纠不落实的人和事,推动责任上肩、工作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将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3-5235440。
永顺县公安局党委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