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顺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永顺县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领导和管理和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
3、担负社会治安、国防治安、交通治安的管理工作。
4、担负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的工作。
5、负责国家财产、国家机密和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
6、管理消防和防控工作。
7、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的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永顺县公安局内设机构12个包括:警保室、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人口管理及出入境管理大队、督查室、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森林派出所、办公室、法制大队。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65人,实有人数34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顺县公安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90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06.9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7.1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和新招录一批公安民警。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906.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69.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7.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和新招录一批公安民警。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906.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9,269.72万元,占84.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3.26万元,占10.57%;卫生健康支出180.8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303.2万元,占2.7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6,727.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4,179.7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620.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案业务工作经费等方面;信息化建设8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电子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其他公安支出3,004.5万元,主要用于监管羁押场所以及辅警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88.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71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0.07%,主要是新录用了一批公安民警。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4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遵循三公经费要求,逐年递减。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0万元,公安职业道德教育大会,人数365人,会议内容为职业道德讲座;培训费预算38万元,拟开展警衔培训和业务培训,人数300人,培训内容为禁毒业务培训会和刑侦网安业务培训会;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7.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7.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9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90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7.23万元,项目支出4,179.7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