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和工作任务:
永顺县公安局属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职能职责为:⑴对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⑵领导和管理和劳动教养机关的工作;⑶担负社会治安、国防治安、交通治安的管理工作;⑷担负同治安灾害作斗争和预防犯罪的工作;⑸负责国家财产、国家机密和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⑹管理消防和防空工作;⑺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工作,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⑻户籍、居民身份证、国籍的管理工作等。
(二)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内设机构12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所18个,单位编制280人。财政负担349人,其中在职274人,退休72人,提前退休3人,协、辅警59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有二级机构的需具体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145.85万元31.6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罚没收入和财政项目经费缩减。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9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145.85万元,主要是罚没减少办案经费和项目经费缩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6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189.8万元,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 1777.5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平安城市监控运行维护费180万元,刑侦禁毒禁赌维稳经费100万元,看守所、拘留所羁押人员伙食给养费、犯罪嫌疑人入所体检费等监管经费400万元,辅警工资及养老保险经费965万元,全县“一村一辅警”经费132.5万元,公安业务经费其他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幅0%。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对比减少32.5。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30万元,其中,用于警用装备更换和技术设备升级。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本单位国有资产归本单位使用,无其他单位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合计7757.83万元。其中小车59辆,电脑、空调等国有资产为360万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9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89.8万元,项目支出1777.5万元。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