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快县城规划区内人防工程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297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人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2﹞84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永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4日。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在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灵溪镇行政中心国动办160室现场提出。
2.向邮箱907607204@qq.com提出(邮箱标注“永顺县城市规划区内私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反馈意见”)。
3.向县国动办电话提出,联系电话1957433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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