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实施方案

永顺县“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1 17:16:28 字体大小:

永顺县“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为继续巩固“项目工作推进年”活动成果,增加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促进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县深入开展“项目推进加速年”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生态文化旅游“一条主线”,突出抓好项目推进和招商引资“两个重点”,精心实施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三大战略”,全力推进扶贫攻坚、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层基础“四项工作”,在适应新常态瞄准新发展中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改善项目建设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实施县重点项目72个总投资320亿年计划投资48亿元,其中续建项目21个,年计划投资 亿元;新开工项目45个,年计划投资228280万元;前期项目6个。全县重点项目储备总投资额动态保持100亿元以上,年度储备重点项目落地率达到3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项目意识。投资是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重点项目建设是投资的主要支撑和保障。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靠项目支撑、工作靠项目推动、面貌靠项目改变”的理念,增强项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在项目筹资上抓突破,在项目管理上抓提升,在项目环境上抓优化,通过好项目、大项目带动投资、配置资源,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民生大改善,在全县上下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项目机制建立目标管理机制。下达县重点项目分季度目标管理实施计划和目标管理任务书。实行重点项目目标管理“三个结合”,即重点项目目标管理与县五个文明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县人民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相结合、与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安排相结合。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推进加速年”协调领导小组,加强重点项目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主题月活动,形成重点建设整体联动合力。健全“三包”责任体系,即强化县级领导包联重点项目责任制、量化部门责任人包抓重点项目责任制、细化“五个一”包建重点项目责任制,定期通报工作效果。强化工作调度机制。按照“一月一次巡查,一月一次调度,一月一次综合”的要求,做细做实重点项目调度工作,建立项目进度台账、重要问题台账、重大活动台账,逐步推行项目调度管理信息化。强化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一季一次督查考核,一季一次例会分析,一季一次考核通报,半年一次奖惩兑现”的督查考核常态机制,推行年度考核加减分制、问题说明制、限期整改制、督办交办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考核办法,完善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标体系。

(三)突出项目重点。积极拓展项目融资渠道。重点围绕旅游公路、新型城镇化、粮食水利、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促使一批重大项目尽快落地实施;采取“捆领导、捆部门、捆项目、捆责任”的定向招商引资办法,加大项目跟踪、衔接力度,提高项目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着力探索实践PPP公私合营等投融资模式,大力引进民间资本,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创新、改版、升级融资平台,进一步争取金融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增加有效信贷投入。切实破解项目用地难题。综合利用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政策,鼓励和引导乡镇加强土地储备,扩大土地储备规模;积极争取各类新增用地指标,做好供地计划管理,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清查力度,提高建设用地效率。努力创新项目征拆方式。积极探索“产权转换”等新方式,开辟阳光征拆、依法征拆、和谐征拆新路径,切实改变部分项目征拆滞后现状。

)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程序制度管理。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预算评审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审计制“六项制度管理”,重点加强招后管理;涉及重大项目的决策要报请有关领导批准或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审定。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到位率,尽量缩短资金拨付时间,督促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严格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项目建设安全顺利实施。严格质量和后续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积极推行工程标准化施工,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四)优化项目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提高效率。研究制定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程序,发放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证书,凡纳入绿色通道范围的县重点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实行“特事特办”,优先办理。进一步完善矛盾调处和环境报告制度。完善项目协调领导机构、项目所在乡镇和基层派出所矛盾快速调处机制,凡接到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强行阻工等事件报告,负责人必须在2小时内,项目所在地乡镇、派出所值班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处置,确保项目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建设秩序。各项目建设环境责任主体应区分不同环境问题,实行分类报告处理,建立“重大问题立即报告、一般问题月报告、无问题半年零报告”制度。进一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影响施工环境的违法行为,维护重点项目正常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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