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2012年永顺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永顺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20 16:11:36 字体大小:

2012年永顺县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湘西自治州政务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0]58)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顺县发改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涉及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情况,统计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公布方式为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电话:5223313,电子邮箱:hnysfgj@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县发改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总体要求,在总结经验和向先进部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公开内容,积极构建信息平台,政务信息公开沿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为社会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我局过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目标管理,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该项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层层落实责任。截至 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渠道公开信息总数53条,其中组织机构类4条,工作动态及计划总结类18条,政策法规类5条,行政行为类4条,人事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2条,统计信息类3条,其他公开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为。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2年,我局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无专项费用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公开的内容、形式、渠道等方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工作实践也有待拓展。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日常维护,落实保障责任。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确保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实用性、提升公众参与效果等为重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贴近公众需求,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整合为核心、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平台”的服务理念,深入分析、加大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力度,让城乡居民能够切实体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的实用性和便捷性,拉近与社会公众距离。三是认真按照信息公开目录,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积极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以信息公开目录为核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整合,与目录体系建立关联关系,提升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务信息资源的需求。四是健全公众参与渠道,增强互动效果。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随时根据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

八、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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