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湘西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湘西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13:00:47 字体大小:

 

 

州发改农2014377

 

 

关于下达湘西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41075),现将湘西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省配套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省下达我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11039.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8831.46万元,省配套1476.77万元,州县配套275.51万元,群众自筹455.64万元。请各项目县市加强对项目计划、资金和工程的管理,发挥群众参加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确保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开工。

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省下达的计划,未经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共同批准,不得调整计划。

三、各县市要按照计划,尽快组织施工,对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积极推行工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制和建设监理制等“四项制度”,加强对项目的质量监督,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是民生水利项目,各县市务必严格管理。资金要设立专户,实行报账制,不能直接将资金下拨到乡、镇、村以及学校和基层水管单位,以保证项目落实,防止截留、挪用资金。凡是项目不落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停拨项目资金,省有关部门也将调减甚至暂停相关责任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

五、本批计划各县市务必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单个项目还要在项目实施所在地挂牌向群众公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统计工作。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旬报制度范围,请各县市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配套投资计划表

 

湘西州发改委           湘西州水利局

                        2014年12月9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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