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财政局社保工作总结

永顺县财政局社保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2 11:46:40 字体大小:

社保股工作总结

 

2014年的财政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财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上级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规范管理,较好地落实了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社会保障事业财政投入不断增长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我县积极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逐年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省政府承诺的相关事实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生问题。2014各级财政累计安排社保口单位各项社保资金73919.33万元,同比增加2789万元,增长3.89%其中社会保障事业33726.23万元,卫生事业22959.59万元,民政事业16998.8万元,残疾事业234.7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事业提供了有力地保障。

二、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稳步增长为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努力实现各类社会群体应保尽保。我们抓好预算,强化征管,全年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630.4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124.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1506.24万元,分险种为:征收企业养老7284.7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  2589.24万元,失业保险239.59万元,生育保险358.8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51.73万元;财政分别补助企业养老6139.5万元、关破企业职工医疗保险8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286.74万元、

五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的足额征收,给社会支付提供了充足的保障,项社保基金支出达21202.56万元,分别为企业养老支出13927.39万元、职工医保支出2333.05万元失业保险支出33.52万元生育保险支出59.8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  4848.78元,实现了考核目标。

(二)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运行。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7年启动实施,2014全县加合作医疗农民434450人,农民参合率为96.27%。全县累计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6303.19万元,其中农民缴费2606.67万元,各级财政配套13419.63万元,累计支付医疗保险基金补偿15010.61万元。二是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累计筹集居民合作医疗基金2174.32万元,其中居民缴费477.74,各级财政配套1633.4万元,累计支付医疗保险基金补偿1631.75万元,通过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有效地解决了城乡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我县不断加大对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投入,农村特困救助已全面过渡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政策,规范程序,着重抓好三级评审三是公示,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共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万元和农村低保资金万元,共为13000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 4135万元,为51000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060万元,全县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占农业人口的11.68%

(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健全。一是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重点对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及因病致贫的人群中患重大病的人员实施救助;二是按时审核发放救灾、救济、抚恤等款项,重点帮助农村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的人群,解决好基本生活、子女上学、住房困难、受灾受困等问题。财政共安排城医疗救助资金939万元,累计救助困难人群65331人次

(五)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我们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管理使用再就业资金,做到审核手续齐备,拨付办法正确,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资金的使用实行跟踪检查,同时深入职业介绍机构、事业培训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逐步建立健全再就业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和促进再就业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实现再就业资金2021.38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稳定就业和自主创业。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1、社会保障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根据社保资金的性质设立了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和财政社会保障补助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各项社保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2、社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养老金、低保金、优抚资金、救助资金、五保供养资金、军转干部生活费等社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接受监督。

3、社保资金财务核算做到专账、专人、专机。按制度要求设置了专账,配备了专人,实行了微机管理;会计、出纳分开担任,按月及时做账,按时报送报表;支票、印鉴分开保管;划拨资金多程序审批,国库集中收付;加强社保机构及相关单位支出户资金管理,堵截了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现象,从而确保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安排,发挥了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

4、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对各项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有效地堵住了社保基金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现象,促进了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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