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

永顺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10:12:26 字体大小:

永顺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州乡财政局《关于报送2013年度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我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我县乡镇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自杳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初步调研,投入我县乡镇的财政资金共计6.42亿元,其中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资金有4.52亿元,占乡镇财政资金的70.4%,纳入监管内的资金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用于基本性支出的人员工资0.61亿元、办公经费和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0.46亿元;二是通过一卡通发放的种粮直补、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退耕还林等惠农补助性资金1.77亿元;三是用于项目的农村公益事业 “一事一议”0.18亿元、农业开发资金0.1亿元、扶贫开发和其他门部门的部分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1.4亿元。1.9亿元未纳入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范围,主要为县直各单位的部分补助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列如:灵溪镇南山社区和老司城的土地清理费、征地补偿费,民政部门和计生局拨入大坝乡的救灾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费等补助性资金。

二、存在的难题

1、信息渠道不畅,监管工作难下手。除财政内部管理的乡村两级基本支出性资金、“一卡通”惠农补助性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少数项目性资金外,绝大多数项目资金拨付到县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部门通过招标投标直接下达项目指标文件,乡镇财政对项目资金事前无法参与立项,事中无法定期巡查,事后无法跟踪问效。从资金拨付方式看,乡镇财政一无所知,既看不见又管不着,资金信息难以传达到乡镇财政,基层财政所对信息的获取相当滞后,造成信息不畅,“特指资金”扩面难度加大,实行监管难到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益。

2、领导重视力度不够。一些乡镇领导主要精力在于乡镇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重分配、轻监督、轻管理 “的现象。同时,认为有审计、监察、纪委、检察等职能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就行了,这样导致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重视力度不够。

3、资金管理机制不健全。受资金管理方式影响,绝大部分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施工,对资金如何使用,工程设计等无从过问,只是在项目完工后参与验收,负责拨款,难以实施具体监管。还有少数涉农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不愿接受乡镇财政的监管,和部门利益的在出台指标文件时也没有要求乡镇财政参与监管,造成乡镇财政所不想管、不敢管。

4、资金监管队伍力量薄弱。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力资源及专业知识不足。由于乡镇财政所人员年龄老化,再加上骨干人员被借调、借用,造成人力资源严重失衡,乡镇财政干部队多数为就业后参加行政管理和党校等方面继续教育的大专学历,财政专业知识技能相对不足,特别是运用信息化办公软件开展监管工作的能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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