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 “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永顺县 “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8 10:55:43 字体大小:

永顺县 “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4928

 

第二批群教活动开展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州委部署,在州专治办的大力指导下,积极顺应群众期待,按照要求,聚焦四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锁定四风突出问题迅速推进制度建设,以重点突破推动治理工作持续深入,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任务对接情况。活动中我们把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作为群教活动攻坚克难的重点任务来抓,及早谋划、主动对接。

(二)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按照县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细化了工作举措,完成了三个阶段的专项整治,下发了专项整治文件,严格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应用到2014年的部门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年初人大批复的预算执行,积极稳妥的公开了42家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三)督查督办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着重加强了对部门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一是开展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收费大检查。从77日开始,县本级由县财政局、县物价局牵头,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审计局等部门配合,抽调相关人员,组织10个检查小组,分赴228家县本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开展财务和收费大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着重对部门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检查,至919日,已全部完成对被检查单位的现场检查,并对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单位对指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报告。通过财务大检查,不仅发现了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滞后、三公经费超预算的问题,同时也为下一步规范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建章立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审计部门开展了对三公经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计。县审计局对县发改委等38个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三公经费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检查了三公经费有无超预算情况,及时揭露被审计单位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通过审计,发现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有超预算和核算不清晰的情况,要求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到位。

(四)制度建设情况。一是下发了《永顺县关于开展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二是下发了《永顺县财政局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三是制定了《永顺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四是配合审计部门草拟了《永顺县三公经费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二、取得的效果

一是财政收入增速平稳,元-8月份,全县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24643万元,同比增收2405万元,增长10.8%,二是财政支出进度较快,增幅平稳,元-8月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1622万元,同比增支21861万元,增长16.9%

三是出台了新的制度办法,指导规范了部门单位三公经费的开支,确保了部门单位有制可依、按章执行。

四是规范了部门预算编制,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设置了三公经费预算表格,对部门单位编制的预算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决算压减。并规定在以后4年内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五是强化了预算执行。要求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开支,做到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县财政局原则上不追加安排三公经费。部门单位确需增加的专项资金,需提请县主要领导集体研究,并下发会议纪要,财政部门依据纪要进行拨付。

六是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根据中央、省、州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按照《永顺县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现已公开42家部门单位。

七是根据现已出台的《永顺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永顺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永顺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永顺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了公务卡结算,减少了现金结算。

八是加大了三公经费检查。一是通过县财务收费大检查,对全县228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2014年元-8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164.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7.1%。二是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全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实行了笔笔随时审核。

三、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经济总量小,财力匮乏,三公经费压缩比例不高

(二)部分单位对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预算编制粗矿,未能细化,没有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三)各单位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单位有制可依、按章执行,确实促进单位预算支出制度化、规范化。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我们将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积极配合,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动态督查相结合,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违反三公经费支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部门单位作出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力、工作不落实、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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