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顺县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永顺县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财税政便【2014】29号文件精神和省厅税政法规处的要求,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我县的实施情况,及时反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我县财政局法规股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经局领导研究,本次调研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企业股配合,成立以潘美海为组长,吴忠汉为副组长,文辉、伍岳、刘安江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开展了对国税、地税以及部分小微企业的走访调查。
5月7日开始,调查组一行通过询问、观察、查看数据、探讨等方式先后走访了国税、地税以及部分小微企业。既发现税收执法部门国税和地税在税收执法中存在的艰难,也感觉到小微企业生存的不易,税收执法部门和企业之间彼此紧密联系又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从税收部门的角度来看,一是税收任务责任重,任务较大。二是税源调查取证难,企业方不配合,很多存在做假账现象。造成很多企业年年亏损却仍年年坚持的假象,无形中流失了很多税源,使得小微利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税费负担等实际状况很难把握,税收优惠政策在实际执行中有所偏离。2013年,永顺县国税局对永顺县双意电脑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公司小微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实现减免税额76248.59元。地税局在税源调查困难的情况下,为了能够保证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政策的执行,对相关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实行了让利政策。2014年来,国税、地税的所得税还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还没有向小型微利企业征取所得税。
从小型微利企业的角度考虑,一是小型微利企业竞争激烈,生存压力大。现代的社会是信息时代,各行各业竞争激烈,有利益有利润的地方就有竞争。而永顺县交通不发达,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营运成本的上升,处于竞争的劣势。二是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管理方法有待改进。基本上所有的小型微利企业都存在管理费用过高,管理质量欠缺的不足。在这个更是科技的时代,这些小型微利企业的管理层亟待提高科学的管理水平。三是一部分生产性企业的生产工具和设备相对落后,跟不上主流形式。造成生产力低下、获利微薄的现象。四是一部分经营性企业各自为政,没有经过科学的分析,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货,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营运成本,有的更是造成商品的囤积,增长了资金的流通时间,大大的降低了资金成本的利用率。五是大量的企业都是采用几套账的方法,掩盖了盈利的事实。造成了小型微利企业划分界限上的难以区别,税收的流失,低税率优惠政策执行的艰难。
针对这次调查的结果,调查小组经过深思熟虑的思考和探讨,结合调查对象的一些反映,本着对县域发展的需求,本着切切实实把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的原则,调查小组特作出下列几条建设性的建议。
一是希望社会各界、各部门之间做到资源共享,能够如实的反映商品的成本、进货的单价,如实的反映企业的盈利状况,让企业的报表成为实事求是的财务报表。
二是希望能够给企业提供必要的学习课题,增加企业管理层的科学管理水平和先进的生产模式,提高财务人员的做账水平与能力以及应遵循的会计职业道德。
三是希望能致力于改良社会环境建设,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只有小微企业发展了,也才能证明一个地方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四是要时刻高度关注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关注小微企业低税率的政策落实情况,增进与企业之间的联系纽带与方式,增强我们为小微企业的服务意识。
在新的形势条件下,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2014】34号文件精神,把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健康稳妥快速发展,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与进步贡献我们不竭的能量。
永顺县财政局法规股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