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永顺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1 09:32:41 字体大小:

永顺县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大执法决定,是指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本局执法机构在形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处理建议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签发决定前,应由局税政法规股对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局税政法规股审核后方可作出。

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如下: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

(一)责令停产停业的;

(二)吊销会计类相关证件的;

(三)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

(四)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中适用从重处罚和最高限处罚情形的;

1、适用从重处罚的情形主要有:

1)违法行为情节恶劣、危害后果较重的;

2)不听劝阻、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3)在共同实施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4)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5)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

6)胁迫、诈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7)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证人、鉴定人有危害后果的;

8)其他依法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

2、适用最高限的处罚的情形主要有:

1)对国家或单位财产造成严重后果的;

2)引发集体上访或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3)对执法者采用殴打、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方式的;

4)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情况下实施违法行为的;

5)其他依法可以在法定裁量幅度内适用最高限处罚的情形。

(五)复杂、疑难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