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名称: 2021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
评价项目单位: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资金额度: 212.69万元
项目主管部门: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评价机构: 湖南乾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评价委托单位: 永顺县财政局
湖南乾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日期:2022年11月12日
湖南乾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湘乾丰会师绩效字[2022]xxx号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绩效评价报告
我们受永顺县财政局委托,对2021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财政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我们的评价是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2022]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对2021年老年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结合案卷资料、实地调查资料及调查问卷等收集有关资料后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概况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属于正科级单位,2022年卫健局机关干部职工总人数8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人数18人,借调人员63人。内设机构18个:办公室(体制改革股);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财务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股(科技教育股);老龄健康与保健服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爱国卫生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作风办);局工会;乡村振兴办公室;卫生会计核算中心;计划生育协会;医调委。下辖二级事业单位51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县皮肤病防治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灵溪镇卫生院、芙蓉镇中心卫生院、万坪镇中心卫生院、泽家镇中心卫生院等。
(二)项目概况
乡村医生是指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近些年为了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为下列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补助对象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曾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含5年)以上;
2、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
3、截至2014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以后年度新增人员须为上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60周岁);
但下列人员除外: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执行前已经去世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被注销乡村医生资格的;
4、执业过程中造成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补助标准:
1、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2、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3、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二)立项情况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和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湘财社〔2020〕33号)等精神,明确标准为在全省所辖县市区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提高到120元,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提高到150元,连续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80元。
项目主管单位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申报项目资金预算156万元,实际预算追加调整56.69万元,总计212.69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永顺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14〕76号)、《永顺县卫生局关于印发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永卫发〔2014〕65号)等文件制订了下列绩效目标。
按照实际符合要求人数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发放人数认定符合要求;
及时足额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降低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压力;
满意度达到95%;
(四)项目资金安排
全年共计投入本级资金212.69万元,其中县级配套1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指标文号 |
指标名称 |
金额 |
备注 |
永财预指【2021】12237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122,730.00 |
县本级 |
永财预指【2021】13907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200,000.00 |
永财预指【2021】13950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139,950.00 |
永财预指【2021】14398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300,000.00 |
永财预指【2021】14849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165,000.00 |
永财预指【2021】15404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300,000.00 |
永财预指【2021】16894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100,000.00 |
永财预指【2021】17709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100,000.00 |
永财预指【2021】18313号 |
项目:2021年老年村医生活困难补助 |
132,320.00 |
永财预指【2021】19050号 |
下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基数文),州财预【2020】270号。 |
200,000.00 |
调整金额 |
永财预指【2021】13925号 |
下达2020年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提标资金的通知,州财预【2020】270号 |
166,900.00 |
永财预指【2021】19050号 |
下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基数文),州财预【2020】270号。 |
200,000.00 |
合计 |
|
2,126,900.00 |
|
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共计使用212.69万元(其中3680元于2022年发放),资金无结余。
凭证号 |
支出金额 |
指标金额 |
指标文号 |
指标余额 |
1.6# |
122,730.00 |
122,730.00 |
永财预指【2021】12237号 |
0.00 |
3.5# |
150,030.00 |
150,030.00 |
永财预指【2021】14398号 |
0.00 |
4.25# |
506,850.00 |
166,900.00 |
州财预【2020】270号 |
0.00 |
200,000.00 |
永财预指【2021】13907号 |
139,950.00 |
永财预指【2021】13950号 |
4.7# |
148,590.00 |
148,590.00 |
永财预指【2021】14398号 |
0.00 |
5.9# |
156,540.00 |
156,540.00 |
永财预指【2021】15404号 |
0.00 |
7.7# |
149,580.00 |
149,580.00 |
永财预指【2021】15404号、永财预指【2021】15442号 |
0.00 |
7.3# |
149,280.00 |
149,280.00 |
永财预指【2021】16894号、永财预指【2021】15442号 |
0.00 |
8.15# |
148,620.00 |
148,620.00 |
永财预指【2021】17709号永财预指【2021】15442号 |
0.00 |
9.1# |
148,080.00 |
148,080.00 |
永财预指【2021】18313号、永财预指【2021】15442号 |
0.00 |
11.13# |
148,230.00 |
148,230.00 |
州财预【2020】270号 |
0.00 |
12.12# |
147,420.00 |
147,420.00 |
州财预【2020】270号 |
0.00 |
12.22# |
150,950.00 |
150,950.00 |
州财预【2020】270号、永财预指【2021】15442号 |
0.00 |
合计 |
2,126,900.00 |
2,126,900.00 |
|
0.00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对老年乡村医生的深切关怀,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相关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过程
评价小组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项目立项、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8个关键评价方向,制定了《永顺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对佐证资料进行收集和核实。
在问卷调查这个环节中,评价小组为直观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科学制定调查问卷。我们通过向受惠的乡村医生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有效问卷为45份。评价小组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最后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各项佐证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使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永顺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了《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规范管理。项目采取人员申报、村(居)委会、乡镇卫生院、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县卫生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审批的方式,获批后在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在资金使用方面,由县卫生健康局拨款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发放,经资料核对,做到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同时补助对象死亡后,由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比对后,报送县卫生健康局进行名单核减,确保资金安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完成度高,质量达标
截止评价时,项目资金共计使用212.69万元(其中3680元于2022年发放),全年共计发放老年乡村医生补助10933人次,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查看,符合发放要求人数均达到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缓解经济压力
乡村医生整体文化程度不高,乡村医生学历均为高中及以下学历,并且目前乡村医生医疗水平相对较低,乡村医生只能对一些常见病进行治疗。由于前期乡村医生社会保障不健全,医疗环境恶劣,该群体不断削减。虽然近几年乡村医生的补贴及保障制度逐渐完善,但乡村医生收入来源多为医疗服务,收入普遍较低,而大部分乡村医生养老及补贴待遇无法得到解决,仅靠医疗服务无法维持生活开支。该项目实施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每月生活开支,84.44%受访者也表示该项补助能达到上述效果。
(三)体现国家对其的深切关心
目前乡村医生群体作为基层医疗体系中的一环,解决农村一级的医疗需求仍具有重要意义。但工作条件差、任务繁重、医疗设备简陋等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导致乡村医生缺乏工作热情。项目实施对在基层奉献多年的乡村医生队伍,巩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及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方针,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起一定促进作用。97.78%的受访者对国家实施该项目表示欣慰,让其认为对乡村医疗事业所作的奉献是值得的。
(四)可持续影响大,总体满意度高
生活困难补助费作为一项补偿,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对这个群体的经济补偿,从而进一步渗透到内心,增加他们的归属感。让他们觉得,自己在岗位上辛勤工作是有受到政府体恤关怀的,这样可以缓解过去因条件差、收入低所产生的不满心理。在对乡村医生的问卷调查中,97.78%的受访者对项目实施满意,2.22%的受访者表示基本满意,不满意人数为0.00%。可见,受访者对项目的实施普遍满意,实施效果好。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旨在做好资金补助发放,减轻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压力,保障其退休福利。根据《永顺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4.95,评价结果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
项目的实施取得了成绩,但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绩效目标填报欠严谨
绩效目标在填报时,所设指标内容与其二级指标不符,如质量指标的数据应填列在成本指标中,而可持续影响指标与社会效益指标重复。
(二)补助金额低,政策宣传需加强
通过问卷调查,88.89%受访人员认为补助金额过低,且通过历史提标次数及幅度来看,提标金额相对最初的补助标准来说幅度并不高,6年以来每个档次只提高了60元,已难以满足总体高涨的消费水平。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受访者对自己能享受到的补助金额不清楚,再加上平时未关注银行账号,未能及时获悉补助到位情况。
七、有关建议
(一)重视绩效目标填报
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资金时,在专项资金申报表中详细描述项目绩效目标,并把握好指标之间逻辑关系,确保产出指标不空项,效益指标不重复。
(二)加强政策宣传
结合享受补助人数数量和财政情况向享受待遇人员宣传释疑,要把补助金额不高及政策内容解释清楚,让受补助人员既能了解到国家财政的难处,又能避免产生不良影响。
湖南乾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