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永顺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2 14:30:00 字体大小:
                                         

  


  

  


  

永顺县应急管理局2020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湘银海[2021]106

  

为了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做到了解掌握永顺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所负责的“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建立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永顺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永财绩201323)、《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2126《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214等文件精神,湘西自治州银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永顺县财政局委托,对应急管理局2020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170万元实施绩效评价。项目组通过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在收集、整理、汇总、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了县应急管理局的绩效自评资料,开展现场评价,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建设成效,调查问卷等方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作用效果情况资料,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一)项目管理单位基本情况

  

1.永顺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机构:为行政机关,共有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工勤编2名、事业编制20名)。现有执法人员20人,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总工程师1人,政治部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火灾防治管理股、防汛抗旱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救灾物质保障股、规划财务股共13个业务股室。全县23个乡镇共有乡镇应急人员128

  

2.主要职责: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并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涉安对象: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永顺县位于湘西州西北部,属老、少、边、穷地区,总人口54万,辖23个乡镇、324个村(居委会),公路通车里程4934.91公里,水路航道213公里,山塘114座,水库118座,渡口码头15处,登记在册机动车3万余台,船舶223,渔船294艘,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企业48家,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经营网点214家,建筑施工企业6家,液化气3家;非煤矿山48家、公共聚集场所260家,灾害隐患点106处,中小学64所,在校学生6.3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实施依据:根据《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指标的通知》(永政函〔2019125号)、《永顺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1939号)精神以及《永顺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永办发[2019]3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永顺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170万元

  

2.项目涉及范围: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涉及范围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理、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应急救援演练、全县应急预案的编制、救援物质仓库硬件设施配套及救援物质管理等9个方面。

  

)评价目的

  

开展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为了在制度技术层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对项目所产生的各种效益进行衡量的比较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提出存在问题,并给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为以后强化项目管理,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提供合理的依据。

  

)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的对象主要包括:永顺县财政局下拨给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专项资金170万元;评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专项资金的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评价及存在的问题。

  

二、评价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2.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4.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评价的方法与过程

  

(一)调研:与项目主管部门县应急管理局充分沟通,了解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的资金收支情况核查,确认项目的财政投入和实际完成资金。

  

(二)从各方面采集基础数据,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经过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三)实地进行问卷调查

  

1.我们对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经费”受惠群众发放并回收了调查问卷50份,进行了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调查。

  

2.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充分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通过项目实施地的公共场所随机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

  

4.县应急管理局项目实施部门多次沟通和信息反馈,确认项目绩效指标评分,对各项数据进行核准和修正,最终形成该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项目主要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立项情况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监管及应急处理,使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得到加强,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170万元,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

  

(二)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20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安全生产应急经费”170万,项目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88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51.8%

  

2.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1231,专项资金使用总额87.71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为99.7%;年末结余0.29万元,已结转至2021年,项目资金结余率为0.3%专项资金实际到位及使用情况如表1

  

1 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表

  

                                                                                                                                                                                     

项 目

单 位

预算资金

(万元)

到位资金

(万元)

资金到位率(%

使用金额(万元)

资金使用率(%

结转资金

(万元)

资金结余率(%

县应急管理局

170

88

51.8

87.71

99.7

0.29

0.3

(三)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170万元,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拨出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项目实施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和辅助台账。在费用报销上要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报账业务流程处理,费用票据有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方能在专项资金列支。该项目会计核算比较规范,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和真实。在绩效评价审查中发现项目的部分资金支出存在改变用途的情况。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管理情况

  

为积极推进和完成目,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永顺县“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杨世礼同志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田小龙等任副组长,祝勋、彭南秀、张诗华、向上、胡承程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祝勋任办公室主任。祝勋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田小龙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监管,为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2.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项目已按国家、省、州、县政府要求基本上完成目标任务,其中: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和整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每季度开展1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处理了3起突发事件。②.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及安全意识,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宣传。一是利用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时段,深入乡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知识、应急常识宣传教育活动25场次。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编印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组织观看安全警示视频和《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共计1250场次,观看人数达8.2万余人,广大群众及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邀请州应急管理局领导和专家,对全县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等100余人,在县党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培训执法业务,提高了应急队伍的业务能力水平。③.切实增强应急救援及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突发事故应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集中编制了1个总体应急预案《永顺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9个专项应急预案:《永顺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永顺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永顺县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永顺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永顺县防汛应急预案》、《永顺县抗旱应急预案》、《永顺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永顺县地震应急预案》、《永顺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演练:在芙蓉镇举行了一次全州的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这次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消防应急业务能力。④.搞好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等的值班值守工作,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从核查情况来看,基本达到了立项相关指标和目标质量要求。

  

(五)项目效益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一方面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随着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救援仓库等硬件设施配备的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从而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的主人翁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项目社会效益: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并控制在州定指标之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三项相对指标继续下降,促进全县的稳定和谐,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六)项目评价结论

  

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绩效成效明显,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管理认真负责、从严管理,加强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不断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已基本完成2020“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任务和目标,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可靠,合规合法,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永顺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1的评分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3.5分,其中:项目决策指标得分9分;项目管理指标得分36.5分;项目效益指标得分38属良好等级。其主要结论如下:

  

1.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经费”政策法规,以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工作目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经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改革发展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项目基本完成了原定的各项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目标完成各项内容,组织有关负责人员、主管人员,积极努力和认真负责,基本完成了项目申报的各项任务、指标。

  

3.项目管理规范有序。县应急管理局对项目管理高度重视,制订了相关的项目实施方案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工;制定项目具体实施的进度、措施、目标等,对项目过程实行跟踪监督管理,基本上做到项目管理有序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

  

五、存在的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欠完善。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不能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第十四条规定:绩效目标应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县应急管理局编制的绩效目标与上述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项目资金到位率不高2020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安全生产应急经费”170万,项目资金实际到位金额为88万元,82万元未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51.8%

  

()存在为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和其他支出的需要而不合规挤占项目资金现象,违背了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管理原则。譬如:12020531日,5号记账凭证“付2019年度绩效补差款8,000.00元”;22020531日,15号记账凭证“付机关人员1-4月伙食费24,850.00元”;32020531日,16号记账凭证“付聘请人员1-4月工资25,887.72元”;42020731日,24号记账凭证“付颗砂村贫困户购买电器开支1,900.00元、付颗砂村重点贫困户走访开支4,615.00元”;52020930日,6号记账凭证“付购买电影票、茶叶等款5,528.00元”。以上费用不属于项目申报内容和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六、有关建议

  

()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根据专项资金的用途,可能产生的效益效果,结合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和客观实际,科学设计安全生产应急经费项目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将绩效目标细化和量化,使之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又符合本单位的职责职能和客观实际,使考核目标中涉及到的每一项任务都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并执行考核目标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使单位在合理使用资金,有效控制支出的情况下,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县财政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经费资金按标准足额列入预算安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可能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和时间,保证安全生产应急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财政专项资金要按项目实际需要下达预算,确保财政预算的严肃性。

  

()增强部门领导法制意识,学习有关专项资金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人员要按项目申报内容进行项目资金准确的会计核算,不允许公用经费和其他支出挤占项目资金,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应有的使用效益。

  


  

1、永顺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1. 永顺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应急经费”专项资金调查问卷

  


                                                                                                 

湘西自治州银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 吉首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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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经费指标体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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