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顺县2017年元-11月财政预算执行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之(27)
永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永顺县2017年元-11月财政预算执行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原则通过;
12月29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财政局局长吴吉森书面报告的《关于永顺县2017年元-11月财政预算执行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财政预算。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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