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4 14:30:46 字体大小:

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6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

2016年末,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6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

2、机构设置情况 

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属于副科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编委核定,2016年我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执法三股5个股室。

3、单位主要职能、重点工作计划: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

2)、负责拟订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行使对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销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及其他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行使文物经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行使广播电影电视(含视频点播)播出和传输机构、传输网络、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其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电影制片、进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行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其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负责行使著作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受理出版物鉴定相关工作。

8)、负责做好“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经营等市场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行动。

10)、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经营等市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1)、负责对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经营等市场经营业主(单位)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涉及范围

1、整体支出规模:全年总支出16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2、使用方向和内容、涉及范围::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项目支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费用。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主要用途 

我局基本支出的用途主要是用于全县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扫黄打非”、网吧专项整治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等工作。

2、基本支出的范围

我局基本支出的范围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财政有关要求和财经法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公务支出报销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的有关公务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较好的落实了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财务。突出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对“三公”经费支出,更是按要求严格把关。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和定点保险,否则不予付款,有效控制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对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控接待人数及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得到了进一步控制。全年基本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8万元。我局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2.59万元,比年初预算2.6万元减少0.01万元;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75万元,比年初预算2.8万元减少0.05万元;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年初预算5.4万元减少0.06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分析

2016年我局由县财政拨款安排专项支出共计15万元,其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经费5万元。本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年初一次性下达指标,资金到位率100% ;由县财政支付中心统一支付,资金到位率100%。随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强,我县文化市场不断繁荣发展,管理文化市场的工作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大,在有限的财力支撑下,要维护和保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些捉禁见肘,所以今后在专项资金的安排落实、总投入上还需加大。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16年,我局将有限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经费10万元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经费5万元,已全部用于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新闻出版、版权、音像制品、广告公司、电脑公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经营等市场的日常监管及专项行动中。其中下乡检查及专项整治包车费用:4.1万元;执法文书及相关资料印刷费:1.1万元;日常办公费:4.8万元;执法人员培训费:0.8万元;执法人员下乡差旅费:3.9万元;办公邮电费:0.3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关于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挪用、不乱用。为了用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经费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经费,我局制定了《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经费管理办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刘俊和纪检组长田有常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雷小平,财务室向小琴、岳巧明为成员的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每年县财政给我局预算并足额划拨的专项经费,都严格用到了对全县各文化市场的日常检查和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专款专用。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在项目组织情况上,专项经费的日常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和集体研究、民主管理、专人负责、两人以上经办等办法阳光操作,做到专款专用。本单位项目资金无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了《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网吧管理长效机制经费管理办法》和《永顺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副局长刘俊和纪检组长田有常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雷小平,财务室向小琴、岳巧明为成员的专项经费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2、日常检查监督管理

一是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和管理,严格按照经审定的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及使用原则和审核报批程序开支使用;建立了专项资金内部监督制约制衡机制,支出实行经办人签字——财务主管会计审核——分管财务副局长签批——局长审阅的联合审批制度,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二是专项资金实行一月一报表、一月一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审查监督,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控制和追踪问效。截止20161231,专项经费实际支出15万元,完成了年初的目标任务。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一)从经济性情况分析看,预算资金覆盖所有文化执法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我局2016年预算资金基本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考虑的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执法、网吧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从效率性情况分析看,我局在各项工作费用支付中,尤其是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金、工会经费等人员经费支出能及时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专项经费因存在每月初申报用款计划时,无法准确估计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的额度,有时存在支付进度稍慢现象。

(三)从有效性分析看将日常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及时宣传到各个经营业主,提高各经营业主自觉合法的经营行为,规范文化市场健康经营秩序,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达到优秀,确保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的安全,激励和引导廉洁高效办事,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四)从可持续性分析看我县人口多,地域面积较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分布广,抓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有限的资金只能勉强维持基本工作运转。随着文化市场的不断繁荣和发展,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所以在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上也会要求越来越多,希望县委、县政府能在文化市场管理的人力上和专项资金的投入上加大力度,确保我县文化市场能进一步健康有序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述对我局整体支出情况的分析,反映出目前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

由于项目指标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及时使用拨付;有关项目工作开展时间较晚,结算支出时间滞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非税收入执收项目无法事先控制

如罚没收入受政策因素影响,因此非税收入预算编制难于准确编制。

(三)执法人员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目前的执法人员和专项经费投入虽然能够勉强维持基本的工作运转,但与快速发展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需求还是有很大差距,在人力和经费保障方面显得严重不足。

五、改进的措施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我局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实施的改进措施和建议如下:

(一)保障预算执行进度

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预算完成率。

(二)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

(三)建议

建议县委、县政府能在文化市场管理的人力上和专项资金的投入上加大力度,确保我县文化市场能进一步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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