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报告

永顺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5 12:09:22 字体大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永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数19人,实际在编人数19人。参加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身份复核、登记与待遇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保险关系的转移与接续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与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工作,设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2、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9年开始试点,201412月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该保险的参保条件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新农保政策是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后又一项重要的惠农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制度安排。2015年度该项目具体目标为:

1、做好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及参保人员的审核、政策宣传

2、为待遇人员提供经济补助,保障其切身利益

3、解决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

4、完成州级确定的基金征缴任务137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5年度该项目财政预算为6897.2万元,实际到位7207.1万元(其中7.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于20163月到位,但相关资金已于2015年底支付)2015年有856583人次领取基础养老金,共计发放70,739,285 元,其中中央资金66,432,515元,省级资金3,445,416元,县级配套资金861,354.00,当年稽核收回181,129.65元,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5年度基础养老金支出明细

单位:元

月份

发放数

稽核数

合计数

1

4,289,135.00

-55.00

4,289,080.00

2

12,593,945.00

12,593,945.00

3

5,329,840.00

5,329,840.00

4

5,479,035.00

5,479,035.00

5

5,382,880.00

5,382,880.00

6

5,392,190.00

-1,658.44

5,390,531.56

7

5,392,695.00

-3,221.56

5,389,473.44

8

5,397,390.00

-23,593.02

5,373,796.98

9

5,355,935.00

-68,864.61

5,287,070.39

10

5,337,585.00

-15,819.52

5,321,765.48

11

5,405,590.00

-30,556.04

5,375,033.96

12

5,383,065.00

-37,361.46

5,345,703.54

合计

70,739,285.00

-181,129.65

70,558,155.35

2015年底该项目财政预算结余为1,512,965.65元。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永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确认符合补贴的对象,参保对象要求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根据文件要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补贴标准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14号)的精神,自201471日起,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相关手续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5元。

严格按照永顺县人民政府《永顺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永政发【20152)执行该项目,主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根据公安系统先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进行初步筛选;

2、后由乡镇经办工作人员对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接续等进行初审;

3、资料递交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

4、后续工作如保险转移、终止退费均通过信息系统及乡镇协同进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永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对参保人员的补贴效果,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相关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过程

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8个关键评价问题,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永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别明确了证据和证据来源。在比较分析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采用问卷调查,并以座谈会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在问卷调查这个环节中,评价小组为直观了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使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科学制定了《永顺县2015年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有效问卷为98份。问卷采取定向发放的方式,有效确认调查问卷反映的真实性,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评价小组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最后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各项证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补助,为以农村居民为代表的参保人员养老问题做一定的补助,从而体现政府对其养老问题的关切。根据《永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61分(见附件:永顺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为“优”。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降低经济压力,提升可支配收入。

我国是经济大国,但人均经济实力不高,贫富差距较大,特别是农村贫困群体占比高。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各方面的生活成本水涨船高,农村由于经济、教育等因素发展过慢,使得居住在农村的居民尚未脱离以农业为主的城乡二元结构。另外,农村居民养老意识不足,对于他们而言,“养儿防老”仍是他们维持老年生活的主要观念,但却忽略生活成本高昂会对以后养老生活造成的影响,如果儿女的生活成本也在增长,可能无法为其提供很多帮助。因此政府大力推进新农保制度的建立,在全县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农民“病有所医,贫有所济”的基础上,填补了农民“老有所养”这一块短板,有力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对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多数农村居民在步入60岁以后,已很难负荷繁重的农活,若无子女抚养,收入来源也随之消失。每月75的基础养老金补助,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们生活上的资助。

其次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促进了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不仅直接增加了可支配收入,而且提高了农村老人的生活尊严和社会地位,增强了生活的幸福感,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

有效扩大了农村内需,加快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不仅解决了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刺激了农村内需增长,有力地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二)提供生活保障,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

新农保制度的建立,一方面较好地解决了近年来农村由于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大量农民老无所养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也大大减轻了老农民的子女经济负担,在相当程度上消除农村家庭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而产生的家庭矛盾和纠纷,家庭关系因此更加融洽,敬老爱幼的风气更加浓厚。随着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和拥护度也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从已经先行开展试点的地区来看,无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农民都发自内心地拥护政府、感谢农保。多数农民认为,建立农保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做的一件值得表彰的实事和好事。

(三)展现政府对老百姓的关怀,深化党群关系。

新农保体现了政府对惠民政策的大力支持,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增强了党和农民群众的联系。随着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得到逐步解决,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拥护也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

(四)资金发放足额及时,保障养老人员的生活补贴。

补贴资金按照相关文件标准,及时足额的发放,对有调整的事项,也按照要求停发或者补发,期间并未发现有对资金使用存在不合规的现象,在本年度末由于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为了保障待遇人员能够及时享受补贴下,管理服务中心采取了垫付的措施,接受我们调查的参保人员对资金的及时发放表示非常满意。

(五)提高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延伸养老保险的辐射面

通过本年度缴费人数的查询统计,45-60岁之间的缴费人数仍在增长,这段年龄群体在参保意愿上多于45岁以下的,而且通过对已经领取待遇的老年人进行调查访问,均认可养老金对们养老生活的保障,并有意愿对家属和朋友宣传新农保政策,为新农保项目开展提供便利。

资金配置上,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及配套资金的拨付情况良好,没有出现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发生。基层社保经办人员也基本上处于稳定状态,业务处理能力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补贴金额过低

每月7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维持生活方面依然是杯水车薪,按照目前的消费水平,几顿饭菜就能耗尽,尚未能达到能够“养老”的水平。据调查人员表示,在仍有能力劳动的情况下,他们会寻找收入来源,而不是依靠养老金来维持生活。而不能劳动的人则只能依靠子女来维持每月的开销。

(二)养老金稽核难度大

据悉,项目单位避免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重复发放的情况,现阶段仅能通过对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进行人为停保才能督促办理,以电话通知等方式也未能让重复参保人员办理退保手续,并且仍有部分人员在采取停发措施后也未能督促其来办理相关手续。

(三)年轻群体参保积极性逐渐降低

虽然政策现已实现对全县覆盖,但是依然有不少的人群退保。以2012年为基准,连续三年来16-45岁的年轻缴费人数呈下降趋势,增长率由2013年的增长率5.46%降低至-3.86%。归根在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大众意识里依然欠缺吸引力,最直接的表现方式为年轻人群里在获得了新工作后便直接退保改投企业养老保险。而且,人们对于未来的风险考虑也越来越重视,因为即使按照最高档次缴纳保险,到了其享受待遇时的养老金也不如企业养老保险。假设16岁开始按照最高档次3000元缴纳,不考虑其他因素,测算结果如下图所示:

缴费金额

补贴金额

小计

缴费44年后

个人账户余额

月基础

养老金

月个人账户

养老金

合计

3000

60

3060

134640

75

968.63

1,043.63

对于年轻群体而言,距他们享受待遇尚有几十年的时间,而且农村里有能力每年缴纳3000元的人数也非常有限,大多数还是按照最低档次进行缴费,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原因,享受待遇时的生活成本或许跟发放的养老金难以匹配。

(四)政策宣传方式有待改变

宣传方式过于滞后,依然采用较为单一的发放宣传单和拉横幅的方法进行,然而现在老百姓对于自己不感兴趣的政策有抵触心理。主要需要纳入的参保对象为16-45岁的群体,由于信息时代的洗礼,人们更愿意以碎片化的方式接受新闻政策的宣传,单纯的文字和拉横幅只有少数人愿意驻足了解政策。

(五)参保流程有待规范

我们对2015年参保资料进行抽检,发现参保人员在参保时未填写参保申请表,由于参保工作主要由乡镇负责,且由于乡镇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客观原因,导致该流程资料欠缺。

(六)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存有风险

由于存在个人转保和死亡的情况,个人账户存有余额的需要进行退还。但由于个人原因未能亲自来办理退款,在请示过后将该部分款项转入属地基层干部的账户上,并由其进行现金退款。通过进一步了解,此流程只有领取人员进行签字,未盖手印且没有附领取人员与参保人员的亲属关系佐证资料,故此流程存在冒领的风险。

六、有关建议

(一)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进一步降低参保人员的生活压力。同时也能提高新农保对年轻人的吸引力,鼓励他们进行参保缴费。

(二)在新农保参保时存在上报的个人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考虑到重复参保人员对企业养老保险的重视程度,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人员数据与新农保的系统进行共享,以此来降低两个部门的协查成本,同时加大农村基础网络建设,为基层社保机构稽核提供条件。

(三)建议县级政府部门聘请广告公司制作短片,以通俗易懂的模式介绍新农保政策,同时开通微信公众号,在参保人员参保时推荐他们关注,并通过公众号推送消息,降低群众知晓政府发布信息的滞后性。

(四)规范基层社保工作,改变过去没有填写申请表的情况,保障资料完整。

(五)强化个人账户余额退费的程序,要求他们在领取现金的同时签字并盖手印,提供与参保户的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簿)。或者将领钱人员先行申报,再由管理中心审核后直接发放至相关银行账号。

 

附件:

1、永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永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5年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调查问卷数据

 

 

 

湖南吉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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