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永顺县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永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2月18日)
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铁拳打击非法违法,铁腕整治事故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工作目标是: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并控制在州定指标范围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三项相对指标继续下降(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一、抓安全责任落实,促进安全发展
(一)落实政府安全责任体系。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加强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党委要安排一名领导分管或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并保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连续性和稳定性;完善安全生产通报、分析、考评、考核制度,强化预警、警告、约谈和“一票否决”等约束机制;切实强化县、乡、村、组“四级”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高位推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狠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不断探索创新与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动态监管等联动管理,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三)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实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全面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程,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抓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四)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共识;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五进”、 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落实县委党校、学校新生入学、企业新进员工上岗前的安全生产第一课制度及各级领导干部任职前、新招公务员上岗前安全生产谈话制度,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五)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有关要求,继续加强对高危行业及中小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定期举办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不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确保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本质安全
(六)继续深化县乡对口帮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委托监管、协助执法等模式,建立县直单位与乡镇联合执法和协助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自身安全生产监管业务方面的优势,指导参与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帮助乡镇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七)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创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力度、丰富内容、增加投入、完善机制,激发乡镇开展安全示范创建的积极性,确保年内创建1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同时将示范创建活动向企业、村(居)委会、社区和学校延伸,对已创建的示范乡镇进行认真复查和动态管理,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
(八)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积极协调监督中介机构为企业搞好服务,确保年内实现全面达标;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抓好补缺补漏,确保已达标行业和企业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九)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保险制度。全面落实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障制度,
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及尾矿库等行业领域继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确保年内全县纳入参保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保率达80%以上,有效提高企业生产事故处理能力,减少企业应急处置风险。
(十)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队伍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和多方应急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处置的应急救援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应急物资和装备投入,完善应急预案,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合作,提高自救能力。
(十一)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县、乡镇应急预案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隐患排查治理,减少安全事故
(十二)继续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逐步完善“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部门执法督促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每月向县安委办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隐患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的监督,做到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月报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积极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抓专项行动整治,严格安全执法
(十三)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县、乡“打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打非”专项责任,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广泛深入发动群众,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各联合执法牵头部门要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并报县安委办备案,确保年内组织联合执法行动2次以上。
(十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规定,强化车船、道路安全管理,严格安全准入,严查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高一批”工作措施,切实抓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深入开展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食品药品卫生、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十五)不断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认真制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执法检查;要突出节假日和暑期、汛期、冬季等重要时段及特殊时期,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十六)深入推进城市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力度,明确责任主体,完善防治规划,健全防治体系,落实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着力消除城市安全隐患,将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引向深入。
(十七)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继续开展建材、冶金、化工、木质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六、抓监管能力建设,增强安全保障
(十八)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一支学习型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将业务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乡镇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水平。
(十九)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中央、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克服作风飘浮、管理松懈、工作不扎实等“庸懒散”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十)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规范事故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严厉查处事故瞒报、迟报行为,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