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家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泽家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泽家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泽家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泽家镇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镇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按照省扶贫开发办《关于下发的通知》(湘扶办发[2014]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为精准扶贫提供依据,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使我镇扶贫开发工作做到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逐步解决我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努力实现2020年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对象标准。农村扶贫对象包括扶贫户、扶贫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四类。扶贫户是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扶贫低保户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低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是指民政部门认可确定的对象。
(二)规范识别程序,农村扶贫对象识别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坚持农村扶贫对象识别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严格落实农村贫困对象村、乡镇两级公示制。设立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暗箱操作。泽家镇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举报电话:0743—5655397.
(四)直接到户到人。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农村扶贫对象登记要直接到户到人,坚持整户入选,严禁拆、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平均分配。
三、村级分类及扶贫对象指标分配
(一)村级分类。根据各村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将全镇14个村分为三类。其中一类村4个:泽家居委会、西那居委会、柏杨村、海洛村;二类村7个:干洞村、东路村、云扎村、九水村、猫子塘村、南卫村、泥堤村;三类村3个:拔古村、砂土村、若西村。
(二)扶贫对象指标分配。2014年县扶贫开发办分配我镇扶贫对象指标5706人。根据我镇现有农业人口测算,一类、二类、三类村分别按农村人口30%、32%、33%的比例分配贫困人口指标(见附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4月下旬前)。镇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办公室制定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识别程序,分配各村扶贫对象指标;召开全镇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动员会议;各村召开扶贫对象识别工作村组干部会议,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识别政策及程序。
(二)扶贫对象识别阶段(2014年4月下旬一5月上旬)
1、扶贫对象指标分配。镇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办公室依据各村农业人口和贫困情况,按三个类别将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到各村;村支两委依据各组农业人口和贫困情况,按三至四个类别将扶贫对象指标分配到村民小组或自然寨。
2、扶贫对象识别登记。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按政策、程序评定扶贫对象。
3、村支两委审查。成立5人以上且有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扶贫对象审查组,对各村民小组评选的扶贫对象予以审查。
4.村级公示。经村扶贫对象审查组审查后,将扶贫对象评选结果在本村人口密集地段张榜公示(公示时间5-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5、镇政府审核。镇政府成立镇扶贫对象审核组,对各村上报的扶贫对象予以审核。
6、镇公示。经镇扶贫对象审核组审核后,将扶贫对象户评选结果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人口密集地段张榜公示(公示时间5——7天),公示无异议后,以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扶贫开发办复核。
7、复核审定。由县扶贫开发办对各乡镇上报的扶贫对象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7天),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建档立卡阶段(2014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表格,收集汇总扶贫对象家庭情况,建立扶贫对象档案,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册,档案一式两份,镇、村各一份(镇留原件,村留复印件)。档案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并由扶贫对象、采集人、审核人共同签名确认。
(四)信息化管理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9月底)。扶贫对象档案数据分乡镇、县两级录入全国贫困农户信息管理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史刚任组长,镇长邓发明、纪委书记邱玉高任副组长,副镇长田永胜、彭章及各村书记为成员的泽家镇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扶贫专干向尔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干部马蓉、彭灵艳为成员,负责扶贫对象识别信息采集指导、统计、录入、档案整理、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村委会是此次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村书记负总责,明确专抓人员,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任务。
(二)严肃工作纪律。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村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和打击报复。对因工作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负责人和专抓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党委、镇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扶贫对象识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班子重视、完成情况好、质量高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班子重视不够,工作进度缓慢或引发不稳定现象的村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
泽家镇2014年农村扶贫对象指标分配表
类别 |
村别 |
农业人口(人) |
扶贫对象 规模(人) |
备注 |
一类 |
泽家居委会 |
1825 |
560 |
按30%比例分配 |
西那居委会 |
1072 |
333 |
||
柏杨村 |
1295 |
400 |
||
海洛村 |
1465 |
450 |
||
小计 |
4个 |
5657 |
1743 |
|
二类 |
干洞村 |
920 |
294 |
按32%比例分配 |
东路村 |
1237 |
395 |
||
云扎村 |
1215 |
388 |
||
九水村 |
1002 |
320 |
||
猫子塘村 |
1049 |
355 |
||
南卫村 |
664 |
212 |
||
泥堤村 |
1953 |
624 |
||
小计 |
7个 |
8040 |
2588 |
|
三类 |
拔古村 |
1507 |
509 |
按33%比例分配 |
砂土村 |
1372 |
459 |
||
若西村 |
1179 |
407 |
||
小计 |
3个 |
4058 |
1375 |
|
合计 |
14 |
17755 |
5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