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镇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永茂镇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报 告
县委、县人民政府: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4年乡镇发展总体规划中,制定工作计划,同时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度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坚持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是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法遵法守法,从上至下认真落实干部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各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多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谋划。时常开展政法例会,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研究讨论相关事宜,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组织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全面进行学习,提高法律水平,丰富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治思想。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决定和执行情况
一是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针对重大行政决策,邀请专家召开评审会,对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并广泛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意见建议,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管理,建立对应工作机制,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内部执法指引制定及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法治部门合法性审查,全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筹与规划,本年度我镇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政府合同审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我镇与湖南凌旭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覃斌达成合作,让其参与到乡镇法律工作当中,开展了如村民之间的山林土地纠纷调解、指导了“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审查乡镇作出的决定书是否合法等事项。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栏宣传阵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监督。于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相关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学法主动性不强。不少干部缺乏学法积极性,参加学法活动时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村民认为生活中接触法律机会不多,甚至不愿学法,全民学法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法律专业人员不足。镇村两级拥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较少,开展普法工作无法进行全面覆盖,法律咨询服务点业务水平较低,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三)普法宣传缺乏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法治宣传工作覆盖面窄,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不深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制定与实施相关政策
制定并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如编制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通过平时的排查做到让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并积极调解排查出的矛盾,不让事态升级不让矛盾激化,自开展以来每月平均排查4次及以上,发现矛盾纠纷6件左右。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对于辖区内的休闲娱乐场所如KTV、网吧、酒店等进行夜查,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大队一同执法,做到了群策群力,更好地维护了乡镇法治环境。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全面铺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乡镇干部、基层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强化梯次队伍建设,多名乡镇干部参与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逐步推进乡镇良序善治,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培训、讲座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法治文化深入基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组织开展了如“开学第一课”,进入校园为学生们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反诈骗、禁毒、防性侵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受众学生达到1000余人,同时也为学生家长起到了提醒作用。其次针对农村对于土地相关法律的认识不足,我镇在农贸市场及集市开展了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宣传普及,印发了宣传手册,让更多人认识到自身的权益、更好的了解了法律知识,宣传涉及近2000人次,得到群众的好评。
(三)完善法治工作机制
推动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如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四)强化法治责任追究
党政主要负责人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对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追究。推动建立法治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进依法行政。政府及其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法治监督。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府应致力于打造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深化法治改革。推动法治领域的改革创新,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制度等。加强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转化成永茂镇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开展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工作队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服务水平。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紧紧抓住群众的普法教育不放松,注重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法治宣传死角,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永茂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