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茂镇2024年抢险队伍调度方案的通知
永茂镇2024年抢险队伍调度方案
为了保障我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山洪、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永茂镇抢险队伍调度方案:
一、抢险应急机构体系
发生灾害后,镇党委、政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为应急救灾领导机构,下设5个救灾工作组2个应急抢险队。
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防御区所在及有关镇防灾责任单位,也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建本地的防灾领导小组。
二、镇山洪、地质灾害防灾指挥部职责:
接受镇党委、政府或上级关于山洪、地质灾害、水库山塘防灾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山洪、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工作组实施救灾行动;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镇山洪、地质灾害组织指挥体系:
(一)指挥部:
指 挥 长:杨胜方 镇党委书记 13574393841
副指挥长:田美美 镇 长 18974362129
成 员:钟学礼、熊龙凡、陈森、雷进、胡顺斌、胡清林、田军民、覃春花、向坤、宋金权、张孝艳、龙志涛、符洪、田光显、符银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陈森任办公室主任。
监测工作组:胡顺斌、宋金权、宋金宗及25个监测员。
信息工作组:雷进、田光显、符洪、张红胜、宋国顺、田泉华、杨伟及25个监测员。
转移工作组:钟学礼、陈森、刘定乾、彭继波、王云、张议、黄宇。
调度工作组:杨胜方、田美美、熊龙凡及7个村书记。
保障工作组:覃春花、陈敏、欧阳旋、李维旦、季文艳、王成英、袁敏。
应急抢险一队:
队 长: 钟学礼 18613922088
副队长: 胡清林 15200767833
成 员:龙志涛、张磊、田卫国、宋金权、宋国顺、张孝艳、张仪、王云、陈治明、张良星等,负责镇区河东片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应急抢险二队:
队 长:胡顺斌 13762153620
副队长:田军民 13135093216
成 员:张开彤、田超、张清华、符洪、黄宇、郑清平、田泉华、张勇、樊永忠等,负责镇区河西片的抢险救灾工作。
永茂社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熊贵生、席太山、刘少军
应急抢险队:刘宣清、袁国定、袁国初、昌承云、昌承祥、于祖进、席波、陈广福、袁春福、袁国双、张勇、张德胜、熊和平等负责本居委会洪地灾以及粟家水库下游流经永茂社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和平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覃利红、宋守月
应急抢险队:熊龙东、熊玉香、宋国新、张苏美、郑发仟、郑云郑国顺 、宋守月、张剑平、粟贵万等负责整个和平村的山洪地质灾害、水库山塘抢险救灾工作。
卓福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周考文、张晓春
应急抢险队:熊权英 唐红梅,彭南冬、向学仕、周庆汉、彭艳文、张晓春、张苏国、张红军、张小平等负责本村山洪地灾以及粟家水库下游流经卓福辖区的抢险救灾工作。
樟木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石国祥、黄国理
应急抢险队:黄国理、黄春妍、黄贵云、张南溪、黄胜荣、石从新、杨远庭、黄生文、张小云、宋明云、张良志、宋玉章等负责本村山洪地灾的抢险救灾工作。
尖山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熊明星、熊先恩
应急抢险队:赖金莲、熊爱国 、熊少林、熊庭勇、熊龙豪、熊建学、熊忠良、熊廷楚、熊年初、熊小龙、熊先玉、熊玉喜、熊朝田、熊龙柱、熊继明、熊忠心、熊新文、熊廷志等负责本村山洪地灾以及山塘水库的抢险救灾工作。
于家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于海、陈明文
应急抢险队:田卫国 陈三平 田生全、刘四妹、于军利、于德明、陈德玉、陈明财、于陈良、熊正双、于德锦、于国生、于国胜、于德文、李万元、田贵安、于祖安、田传凡等负责本村山洪地灾的抢险救灾工作。
芭蕉村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刘远宏、于章辉
应急抢险队:于国顺、于腊英、付振顺、于德文、于兰英、郑德元、于祖治、、陈生慈、于先海、于先龙、于红军等负责本村山洪地灾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镇山洪、地灾指挥部在县级山洪、地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镇和村组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地质隐患点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镇区内所有雨量、气象、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位移等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命令及预警同志,做好受威胁群众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有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的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3、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检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
三、政府应急行为
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镇人民政府发布山洪、地质灾害临灾预报或特大型和大型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由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提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宣布启动相应的山洪、地质灾害纺织应急预案。
(一)临灾应急反应
镇人民政府发布中型和小型山洪、地质灾害预报后,根据预测山洪、地质灾害的大小和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的建议,镇人民政府决定是否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同时通报镇各防灾工作小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做工。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应加强与预报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镇政府汇报,预报区村(居)委会相应作出临灾应急反应,镇国土所应加强监测,随时向当地和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组织避灾疏散,平息谣传或误解,保持社会安定。
(二)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应急反应
中、小型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及山洪、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分别立即启动山洪、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了解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并立即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镇国土所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山洪、地质灾害趋势跟踪,并开展山洪、地质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灾情。
特大型和大型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请求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并启动本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建山洪、地质灾害救灾现场指挥部,由镇政府牵头,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及镇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工作组参加,负责山洪、地质灾害地区的现场抢险救灾。
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地村(居)委会及镇防灾责任领导、镇直防灾责任单位要深入灾区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镇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启动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组织,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灾民,对救灾物质、资金使用和监督,平息灾害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