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小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小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永顺县政府网站小溪镇专栏内(http://www.ysx.gov.cn/zwgk/bmxx/xzdw/xxz/gknb/)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小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策法规科查阅《目录》,也可以在县档案馆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的形式。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7:00 ,联系电话:0743--5701302。
本机关还将采取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县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不能公开的,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它处理。
●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永顺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7:00
联系电话:0743--5701302
邮政编码:416709
单位网址:http://www.ysx.gov.cn/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永顺县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永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小溪镇政府党政办公室领取,也可在永顺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sx.gov.cn)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永顺县人民政府网的依申请公开专栏,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永顺县政府政务公开办。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的处理
(1)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者填写的《申请表》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5)收到更正申请,本机关当场处理,当场不能处理的,最迟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处理;本机关无权更正的,将转达到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县级流程图。
●收费与减免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按国家有关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43—5222462);(州政务公开办:0743—8233025)。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时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