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小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州专项调研反馈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小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小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州专项调研反馈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5 10:34:33 字体大小:

村(社区):

近期,州委乡村振兴办、州美丽办对我县灵溪镇及灵溪镇吉锋村、新华村,南山一号集中安置区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了专题调研,发现并反馈了16个问题。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9月份至10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州专项调研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为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对标对表、精准精细,坚持点面结合、建章立制,坚持整体推进、督战一体,坚持较真碰硬、从严从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全面补短板强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州专项调研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小溪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州专项调研反馈问题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朱东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镇直相关行业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彭清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州专项调研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

州专项调研反馈的16个问题分为“防返贫监测帮扶、驻村帮扶、就业帮扶、人居环境”4个类别,均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一)防返贫监测帮扶方面(3个问题)。1.灵溪镇吉锋村识别程序中,有向某等5户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不详细、过于简单;2.灵溪镇新华村2021年6月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成员9人,无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不符合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规定;3.灵溪镇新华村2022年6月以民主评议小组开展纳入识别程序,工作队3月入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有变动未进行公示。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防返贫集中排查,全面排查和规范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补齐补全相关台账资料;二是加大工作培训力度,认真落实湘委乡振组发〔2021〕1号文件有关要求,对村(社区)负责监测帮扶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业务培训;三是贯彻落实《永顺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对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变动等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四是完善优化申报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常态化监测排查、审核纳入,建立网格员、信息员、核查员"三员"动态监测队伍(网格员,原则上由村民小组长、责任心强的住组党员担任,负责对责任区域内所有农户开展经常性走访排查,发现农户家庭“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造成收入大幅减少或支出大幅增加等情况,及时报告信息员。信息员,原则上由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担任,负责对村内网格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网格员上报的风险信息进行初判,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并协助核查员开展入户核查。核查员,原则上由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村干部组成,每组不少于2人,负责对疑似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入户核查,充分了解农户家庭状况,对返贫致贫风险作出基本判断并采集相关信息。);五是优化识别认定程序,通过农户自主申报、走访调查、部门数据共享筛查预警三种方式,从发现线索之日起,15天内完成监测对象的识别认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

责任领导:彭清

牵头单位:镇乡村振兴办

责任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驻村帮扶方面(3个问题)。1.灵溪镇吉锋村有5 户结对帮扶(联系)手册填写不完整,其中,向某举等3户2023年1—3月走访记录无农户签字;陈某香等2户签字为联系干部代签但未备注。2.灵溪镇新华村结对帮扶人员安排不合理,全村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共有7户,结对帮扶干部不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3.灵溪镇新华村彭某养牛4头,已于2022年下半年出售3头。但在2023年4月1日至6月30 日收入计算表内,仍计算了4头牛的价值,不符合收入计算标准和帮扶手册填写要求。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驻村帮扶“回头看”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结对帮扶(联系)手册是否规范填写到位(重点排查基础信息、帮扶措施、帮扶计划、1-4季度走访记录、帮扶成效评估、1-3季度收入采集、农户签字等内容是否填写到位),结对帮扶人员是否按规定安排到位;二是按照“全员、精准、有效”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驻村工作队员培训,帮助驻村工作队员尤其是新队员尽快转变角色、提升能力本领;三是强化驻村帮扶联系,督促结对帮扶(联系)干部入户走访,熟悉联系户家庭基本信息,规范填写帮扶手册内容;四是强化驻村帮扶管理和开展常态化调研督导,推动驻村工作队认真履职,坚持落实驻村帮扶“三个一”和入户走访“六看六查”工作法,结合上级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搞好整改,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

责任领导:罗静

牵头单位:镇驻村办

责任单位:各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就业帮扶方面(3个问题)。1.灵溪镇吉锋村罗某云可以享受但未申报交通补助;2.灵溪镇新华村葛某飞台账登记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县务工,实际已回家两年,未外出务工;2.灵溪镇新华村田某国为护路员(公益性岗位),2022 年工资于今年4月左右才发,长时间拖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摸清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和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底数,对符合条件且未享受过一次性就业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及时发放到位(需在现务工地点务工3个月以上,并提供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及扶贫账号);二是强化数据分析,精准调度,加强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和脱贫人口务工情况分析,每季度依托防返贫监测平台数据情况对返乡人员情况进行通报,以村为单位对返乡人员较多的区域及时预警、及时核实、及时帮扶;三是全面核查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对存在拖欠工资现象的,及时补发到位;四是科学设置、合理调配公益性岗位,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资金保障,确保“有岗有人有事”,工资按时发放。

责任领导:彭清

牵头单位:镇人社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人居环境方面(7个问题)。1.灵溪镇镇区公共区域有6处成片零星垃圾、成堆垃圾和乱倾倒垃圾,1处杂物乱堆乱放,4处车辆乱停放;2.猛洞河游客服务中心对面有4 处成片零星垃圾,2处成堆垃圾;3.352国道某处附近有1处乱堆放杂物,1处大堆垃圾;4.灵溪镇吉锋村公共区域有1 处成片零星垃圾;5.灵溪镇新华村岩落组有1处空心房危房未拆除;6.灵溪镇新华村丁某祥房前屋后有1处成堆垃圾;7.灵溪镇南山一号集中安置区某栋住户走廊外阳台有1处成片零星垃圾。

整改措施:一是在全镇开展一次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清洁、大整治、大宣传活动,净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妥统筹推进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三是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建立完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秀美屋场。四是各村于9月底前开展一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村组道路保洁清障、垃圾桶合理摆放及硬化、空心房拆除、净滩行动等。

责任领导:彭程

牵头单位:镇美丽办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工作步骤

1.周密安排部署(9月11日一9月12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2.集中力量整改(9月13日-10月25日)。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巩固提升成效(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于10月27日前将整改工作总结报镇振兴办。整改工作总结要写清楚研究部署、措施做法、结果成效、下步打算等内容。同时,要建立常态长效机制,确保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证问题清零。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整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开会研究,确保问题及时清零,整改取得实效。

(二)务必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好整改;要建立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对集中整改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三)全程督查跟踪,严明工作纪律。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端正工作态度、务实工作作风,按时按质、不折不扣完成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镇纪委对问题整改进行全程督查巡查,对问题整改不力、走过场,以及核查问题不认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予以追责。

小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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