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溪镇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小溪镇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7 12:05:00 字体大小:

村(社区):

根据州、县河长办安排,按照湘西自治州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总河长巡河问题交办单》等文件要求,为推动开展河库综合长效治理,提升我河库生态环境质量,扛牢压实“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全力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打

捞,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酉水干流垃圾清理打捞任务。我办特制定小溪镇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小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97


小溪镇开展“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聚焦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流域治理管理和复苏河库生态环境,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河库系统联治,攻坚克难打好河库保护持久战,进一步提升河库管护能效,持续改善河库面貌,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美丽河库、健康河库、幸福河库。

二、组织实施

(一)行动目标。开展对辖区范围内河流、水库、山塘、沟渠等所有水体及岸线开展“清河净滩”行动,重点清理汛期洪水冲刷上岸和长期留置在水面岸坡的垃圾,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

(二)行动范围。范围内河流、水库、山塘、沟渠等所有水体及岸线,以村(社区)为行动实施单元。

(三)行动要求。

1.要坚持水岸同治,沿河乡镇、村寨要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水岸同治,及时清理水体及岸线垃圾,重点清除塑料垃圾,对重要区域和水域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

2.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建立专门打捞队伍,制定河道保洁工作管理制度,确定保洁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

3.要加大宣传力度。乡村级河长、河委会成员单位、河长办要积极组织引导民间河长、志愿者、“河小青”、社会公从广泛参与“清河净滩”行动,要加大对沿线居民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加公众保护河库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库、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

(四)行动时间。202397-926日。

(五)行动启动。小溪镇人民政府下发“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应按要求及时启动本区域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比如“开展党建带团建主题党日暨清河净滩行动”等开展有关工作,建立相关摸排台账,并限期整改。

(六)效果评估。20239月,县河长办将收集汇总清河净滩专项行动情况,同时结合巡检、暗访等形式对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对专项行动开展效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县对乡镇2023年县对乡镇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加强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严格按照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好清河净滩工作,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调度,狠抓任务落实。要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清河净滩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明确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方式,明确行动负责人、承办人,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地落实。

(三)加强信息统计,按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包括照片、通过视频、工作小结等)上报,并对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及时进行汇总统计,据实填报有关情况及量化指标,926日前将本村(社区)“清河净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河长办。上报材料包括“清河净滩”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相关附有说明的照片,视频(拍照建议使用水印相机,标明拍摄时间、地点、经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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