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歧乡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西歧乡委员会
西歧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歧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3号),按照省、州、县的要求,结合西歧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建设“平安西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中率先取得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优化政府职能。认真履行政府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更加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进一步优化政府职能配置,
2、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永顺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编辑和发布工作。
3、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持续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证明事项清单,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4、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一网通办”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编制发布“一件事”办事指南,提高网上申报率。
5、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4热线深度融合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已作出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7、推进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要专门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反馈机制。
8、加强合法性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初审职责,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方面从严把关,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学者专业优势,完善合法性审核专家协审机制,提升审核工作质效。起草部门在收到合法性审核意见后,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向制定机关书面说明。
9、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后评估的实施主体、程序步骤和报告内容。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评估贯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过程。
10、强化监督和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实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建立备案审查通报制度,每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有效期满后需继续执行的,按程序重新发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作出决策,县级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要求。坚持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12、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严格执行省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操作指南。
13、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深入开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14、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及时掌握执行进度、效果。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15、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决策机关依法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提出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改决策等建议。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体制。深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执法联动。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监督管理工作。
17、推进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做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强化乡镇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逐步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乡镇。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建立健全乡镇与有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
18、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梳理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利用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电信诈骗、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
19、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相关配套制度。配合县级推进“三项制度”向基层延伸,实现县、乡全覆盖,打通规范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健全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等。健全执法人员保障机制,配齐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
20、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管理制度,2022年底前完成全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试行电子行政执法证,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落实行政执法标准化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21、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流程、文书、案件编号、用语标准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逐步实现执法标准化。
22、依法制定包容免罚清单。依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违法次数、造成的危害后果、改正程度等因素,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对适用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责令改正等方式予以纠正。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3、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加强预案间的衔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用、救助、补偿、物资储备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进一步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防震减灾措施,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防震减灾制度体系。
24、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25、加大应急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普法宣传,引导全乡增强法治意识。
26、加强基层应急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力量,组建乡应急队和村应急分队,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及装备。整合优化基层信息员队伍,引导村民开展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把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到基层。
27、规范社会救援力量管理。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和保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形成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力量体系。统筹全乡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按规定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8、不断健全行政调解制度。严格落实全省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内容和程序。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加强对行政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29、切实加强“三调”联动。贯彻落实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纠纷。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30、加强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报备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配合各级人大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积极做好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宣传工作。
31、强化专门监督。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全覆盖,推动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提高审计整改实效。加强统计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加强财会监督,规范政府收支行为,提高财政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3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积极配合县里统筹安排,探索建立与政府督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衔接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33、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惠民惠农惠企政策以及土地、补偿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准确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34、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等制度,确保信息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考核、社会评议制度,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35、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动行政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格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行政合同法律风险。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36、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委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要安排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
37、压实政府主体责任。乡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并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8、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39、成立工作专班。组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乡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班子成员为主要成员,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40、依法依规开展示范创建。按要求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
41、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乡人民政府要按规定主动报告并公开本辖区、本部门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内容形式和公开途径,探索实施“同一平台、同一时段”集中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和监督。
4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法治教育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利用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开展线上学法考法。
43、加强政府法治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专门队伍。加大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力度,有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党委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保障人员力量、经费等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44、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政府依法行政、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中共西歧乡委员会
西歧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