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歧乡2017年村同建同治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永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永财绩[2013]6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7年西歧乡村同建同治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西歧乡基本情况
西歧乡位于永顺县西部,距县城约30公里,西与龙山县交界,北与首车镇接壤,东与灵溪镇勺哈乡片相连,南同灵溪镇大坝片、对山乡毗邻。所辖流浪溪、西歧、合心、西龙、瓦厂、土伴湖、中坝田7个行政村。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村同建同治专项经费,按照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的要求,在各村辖区内开展“五化四清三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使各村村容村貌有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逐步提高村级办事效益,不断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村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为了确保村同建同治运转所必要经费保障,维护村级有序开展工作,增强农村的管理和发展,使村干工作人员更能安心服务广大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基层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村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因此西歧乡村同建同治专项资金财政支出为14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安排村同建同治专项经费14万元,拨付14万元,实际使用1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我乡村同建同治专项财政资金14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全乡7个村村同建同治、卫生保洁开支.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村同建同治专项经费的发放实行了项目资金的申报,分管领导审批,报账手续齐全,我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项目资金按期发放,在资金发放过程中没有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现象。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西歧乡人民政府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乡长向鹏任组长,副书记张进任副组长,彭大胜、孙月媚为成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了《西歧乡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村同建同治专项资金按各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开展情况据实报销,并实行支出绩效考核,先由村账会计收单据,村书记审核,村民理财小组人员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再由村账乡代管打款,该项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我乡村同建同治专项经费的发放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要求组织实施,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西歧乡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工资发放管理办法》。落实村同建同治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运行高效,保障村同建同治环境卫生保洁专项资金正常运转,不断激发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村干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虽然村同建同治专项资金财政支出在预算绩效考核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村级报账时间滞后,村同建同治专项资金报账不及时。2018年我们将改进这方面的问题,以更好地完成当年绩效考核各项考核指标。
西歧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