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万坪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州政发〔2023〕5号)等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是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着力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湘西”,深入实施县委“5573”发展思路,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首车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德贵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胡家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 孙 铁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安江 纪委书记
向青松 组织委员
贾光勤 副镇长
向 慧 副镇长
张声刚
彭昱淲
16个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胡家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万坪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日常相关工作。
三、普查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在全镇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生产和消费、科技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资料。
(五)总体安排:2023年主要是确定普查方案、组织普查综合试点、搭建普查数据处理环境、普查动员宣传、单位清查等。2024年,主要是组织普查员入户登记、普查数据审核等。2025年,主要是整理普查资料、开展数据分析研究、编制投入产出表、编撰普查年鉴等。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扰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登记等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全流程、各环节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要强化对本领域数据质量的审核,确保普查结果符合实际、真实可靠。
(三)创新方法手段。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作用,尤其要突出宣传优势和特色,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在全镇上下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万坪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