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民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用向伟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120号)和《关于安置彭泽英等12名三期及以上退役士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聘用向伟为万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九级岗位,聘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计算,特此通知。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