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民乡人民政府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万民乡人民政府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20 16:20:30 字体大小:




万民乡人民政府文件



                                                 

万政发〔202146



关于印发《万民乡人民政府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万民乡人民政府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讨论,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万民乡人民政府

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顺利完成我乡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1.环境问题

万民乡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

    2.整治目标

依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和《永顺县乡镇级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等相关要求,规范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3块(其中:一级保护区界牌1块、宣传牌1块、水源保护区界牌1块)。

3.整改措施

成立万民乡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整治领导:陈吉鑫 (副乡长)

整治责任人:庹兴权 (水利站站长)

整治联络人:许涛  (专干)

4.整改时限

确保在2021年5月31日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将整治资料报送县人民政府申请验收销号。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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