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万民乡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政发〔2020〕31号
关于印发《万民乡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级作战队、乡直单位:
《万民乡2020年度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万民乡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征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州医保发〔2020〕35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工作要求,各村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万民乡以县级下达的任务数为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要100%完成,各村按乡政府分配的任务数100%完成。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参保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户为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需全部参保。(有职工医保的不能参加居民医保,不能重复参保,重复参保的会删除居民医保,删除了也不退款)
三、征缴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
四、参保缴费时间。
(一)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1年度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三)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享受医保待遇。
五、参保缴费方式及资金管理
(一)城乡居民可通过县内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除外)经办网点、“湘税社保”APP、各村农业银行“金穗惠农通”服务点缴费。由各村村主干通过PS机缴费,需要参合人员带银行卡及身份证。
六、困难群众参保资助
(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解决。由乡扶贫办(陈吉鑫)提供代缴花名册。
(二)对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民政局解决。由乡民政专干(张浩)提供代缴花名册。
(三)对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解决。由乡退役军人事务专干(顾谦浩)提供代缴花名册。
(四)对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卫健局解决。由乡计生专干(陈吉鑫)提供代缴花名册。
(五)对持证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残联解决。由乡民政专干(张浩)提供代缴花名册。
七、工作安排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100%完成分配的任务数,根据州县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分以下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阶段(10月28日)
1、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万民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方案》。
2、召开万民乡、扶贫工作队、村级干部大会学习工作方案。
(二)成立万民乡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工作组。
组 长:成帆(党委书记)
副组长:鲁 佳(乡长) 王开贤(人大主席)
成 员:向 前 刘 凯印道池覃 超 刘 丹
黄国军 曾宪莲 张顺元 马万章 张浩
陈吉鑫 胡阳 刘永胜 王东朝 向金梅
肖志国 李金龙 庹新亚 黎波 尹端富
下设办公室,由马万章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好征缴筹资服务,维护好参保登记和缴费信息传递工作,研究解决参保登记数据规范化和畅通缴费渠道。。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增强做好缴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责任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健全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目标任务。
(二)积极宣传发动。各乡村要认真学习领会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确保宣传发动入户率达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员参保率达100%。
(三)民政专干、人社专干、计育专干、扶贫专干等各站所做好配合衔接,站所联动要各负其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配合城乡居民医保宣传、征缴筹资工作。
(四)各村分好工,各自负责好各自的组,确保有条不紊开展工作。特别是两女户和独生子女户2021年需要个人缴费,历年来都是计生代缴,今年政策有变,需要各村村干部把政策宣传到位,不能漏掉一户一人。
(五)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党委定期对各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征缴进展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按时完成征缴任务的村将给予通报奖励表扬;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将给予通报表扬或奖惩批评。
(六)缴费的时候,有出现信息错误缴纳不进去的,带身份证或者户口页复印件报审核员马万章处理(微信报或者直接报)。
(七)新增加户或者人。新增加户要求整户缴纳,新增人必须增加到户主哪里,不能新增加到其他户(以户籍人口)。有新增加户或者人必须带身份证或者户口页复印件报审核员马万章录入(微信报或者直接报)。
(八)各村要清理好代缴名册,代缴名册要与参合底子上有个参合属性核对,有错误的改为正确的,有多重属性的,首先低保或者五保,不是低保或者五保的,就随便哪种代缴属性都可以,有多重属性的其他代缴属性要在备注栏填好(是建档户的属性不需要更改,就在备注后面写上其它的属性)。特别注意代缴人员不能多一人也不能漏一人。代缴名册找民政专干、人社专干、计育专干、扶贫专干等各站所提供,要求核对好代缴底子后入户宣传医保筹资,代缴底子于11月5日之前核对完成。
九、任务分解(名单附后)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8日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任务分配表
乡村 |
2019年户籍人口数 |
2021年目标任务数 |
海角村 |
1209 |
1100 |
万民村 |
1828 |
1668 |
青龙村 |
1789 |
1630 |
崧溪村 |
1585 |
1437 |
洞坪村 |
1230 |
1100 |
新龙村 |
1712 |
1557 |
西库村 |
1600 |
1451 |
五伦村 |
1461 |
1319 |
合计 |
12414 |
1126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