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政府-万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民乡国家社保卡发放方案的通知

万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民乡国家社保卡发放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5 14:55:04 字体大小:

  万民乡国家社保卡发放方案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信用联社《关于印发〈永顺县国家社会保障卡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发[2014]26号)文件精神,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确保社保卡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责任分工

  成立由乡长汪峰为组长,副乡长向徳胜、信用社主任田子斌为副组长,人社站长冯小波、人社站员彭善政、各村书记为成员的发卡领导小组。责任:负责具体宣传、发放、激活、使用工作。

  各村书记为各自单位第一责任人,社保联络员为第二责任人,负责领卡人员通知、核实、发卡场地安排与工作协调、宣传等工作。

  二、发放流程及要求

  (一)确定行程,周密部署(12月2325日)。乡政府要积极与各村衔接确定发卡行程表,明确到各村时间、发放路线、发放地点、人员安排、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行程表附后)。要在发卡前先组织各部门对已经死亡人员的确认,防止已经死亡人员家属冒领,避免造成基金流失。在进村发卡时,提前张贴已制卡人员名单和经过查询已经死亡的名单,并说明未制卡原因和做好解释工作,提高发卡效率,确保现场发卡有序进行。集中进村发卡时间:上午9:30-下午2:30

  (二)分村发放,健全台账(12月26日-1230日)

  1659周岁参保人员社保卡发放,由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领取。

  60周岁(1954年1231日)以上人员需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在本村指定地点直接领取并进行生存认证。

  乡政府要组织村组干部提前入户下达到该村发卡的通知,请参保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发卡地点,由发卡成员认真核对其信息,本人签字按手印后领取。若本人年老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的,根据工作时间进度,在集中发放后,由发卡小组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发放;若本人未在村内居住,确需本人亲属代领的,由本人亲属、村干部、人社站工作人员3人共同签字,由本人亲属代领,并注明代领亲属联系电话。对未发出的卡,要做好登记造册,由负责发卡的小组成员在社保卡回收表上签字,发卡村的村干部、县人社局各留存一份。未成功发出的卡由县城乡居保中心回收,由村干部负责通知参保人自行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去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领取,后续发卡名册由县信用社报县人社局城乡居保中心存档备查。

  集中发卡后未能取卡人员自行于12月30日后于乡服务社保站办公室领取。

  若通知一年后还未领取的,视同不符合领取条件,终止其待遇,由乡人社站全部整理汇总后将社保卡移交县农保中心按程序集中处理。

  三、特别注意事项:

  1、本次制卡人员名单为20131231号之前已录入的参保人员。

  2、社保卡领取后需尽快在湖南省任何一家信用社网点办理激活业务,否则无法使用,产生的各种费用由自己承担。

  3、注意保管,特别是领待人员领卡后激活时必需牢记修改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遗失后补卡时间等待较长,最低需要3个月到省里才能制卡,同时需挂失补卡费40元,在这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141217

万民乡各村发卡时间安排表

发卡时间

发卡地点

海角村

1226日

村部楼

万民村

1226日

村部楼

青龙村

1227日

村部楼

崧溪村

1227日

村部楼

洞坪村

1228日

村部楼

新农村

1228日

村部楼

西库村

1229日

村部楼

伍伦村

1229日

村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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