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民乡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万民乡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3日
万民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实施方案
万民乡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永顺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永办发[2014]10号)的规定,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我乡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定时间。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4]1号、《关于认真做好全州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永顺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按照采取公开、公正、公平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由村民直接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公信力强,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一届村委会,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村民富、村容美、村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步骤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阶段(2014年1月2日至4月11日前)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乡成立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党委书记覃熙负总责,实行干部包村的办法,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工作的领导。
乡换届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覃熙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汪峰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王书生 人大主席
樊世千 纪委书记
向 鹏 武装部长
向德盛 副乡长
王书维 人大副主席、工会主席
熊 怡 副乡长
成 员:彭继华 民政室主任
王书生 海角村支部书记
雷晓辉 万民村支部书记
王东朝 青龙村支部书记
朱化良 崧溪村支部书记
向德盛 洞坪村支部书记
马万寿 新农村支部书记
刘国民 西库村支部书记
全生华 伍伦村支部书记
换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向德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继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8个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联系村情况附后。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各村要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其成员为5至12人组成,确保每个村民小组保留一名选委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则其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其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的办法,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可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主任主持;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并由上届村委会发布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办公地点不得设在候选人家里。村民委员会履行职责,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3、推选村民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应进行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村民代表由本村民小组村民按组推选,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至5人。妇女代表要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4、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村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提请村民会议、上届或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时间安排、选举机构、方法步骤。各村要召开好换届选举会议,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5、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乡负责培训驻村干部及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6、做好宣传发动。各村要采取以会议、条幅、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目的和意义,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村委会候选人条件,让选民充分了解和掌握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认识,真正选出自己信得过的村委会班子。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委会职数(2014年4月12日至2014年4月22日)
1、公告选举日、登记日和村选举办法。选民登记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日、选民登记日和村选举办法。我乡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至17日。
2、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为了满足选举双过半的法定条件,引入“本届选民”概念,即符合选民条件且进行了本届选民登记的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年龄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由户藉所在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完成并张榜公布。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为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乡级以上下派任职的临时在村工作的干部和法律限制的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
(1)户藉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藉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藉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3、4月20日至4月22日,经选委会审核通过后,对各村选民进行张榜公布,其中所有选民和本届选民应分开公布。
4、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副主任和委员的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投票选举(4月23日至5月17日)
1、提名侯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分别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召集本组过半数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得票结果,以得票多少确定。初步候选人,再由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村主任候选人2名,委员若干(比设定职数至少多1名)。正在服刑和进行劳动教养的、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于起诉)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正确引导村民不提名1990年以来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若被提名为候选人的要如实介绍,不得隐瞒违法生育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应按获取提名票多少顺序公布全部被提名人名单和得票数,审查候选人资格,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前的7日前张榜公布。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自荐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3日前公布自荐人名单及简历。候选人中没有妇女的,应将妇女得票最多的一人,增加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规范候选人竞争程序,实行集体谈话制度和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在正式候选人产生后,乡党委立即组织和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正确引导他们有序参与竞争,要指出村选举委员会哪些行为属于禁止行为,以及处理的具体规定,并于以公布执行。指导各村选举委员会实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在选举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有参与竞争的所有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
3、投票选举前准备。一是确定投票方式。投票可分为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两种基本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是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三是制作票箱和选票;四是设立秘密写票处。
4、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为确保优秀人才当选,各村均采用分次投票选举。在选举日正式投票时,设中心会场集中投票和投票站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设立秘密划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应凭《选民证》排队依次领取选票,单独填写。选民因文盲或其他情况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除候选人和自荐候选人外的选民按其意愿进行填写;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选民的正式书面委托。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授权书》方能领了以选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名单。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选举中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当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应就未当选候选人中以得票多的候选人(含另选人)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应在选举结束后10以内进行,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少于选票数的三分之一;选举结果没有妇女成员的,应就妇女候选人得票较多的前二名进行另行选举,直至选出一名妇女成员为止。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将投票人数和票数进行核对计票,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后,应当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村名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上报乡政府和民政部门备案,乡政府应适时召开全体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并进行上岗培训。
5、选举资料归档。选举资料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统一整理,乡归档保存。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5月18日至2014年6月20日)
1、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应在本组村民中产生,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18周岁以上的选民参加推选产生,并获得本组半数选民同意。村民小组长任期同本届村委会相同,连选连任。
2、组健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及其下属各委员会、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各村都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3、做好交接工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及时与上届村民委员会搞好工作交接。上一届村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之日起10内完成交接。
4、搞好总结,上报资料。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乡里要验收,乡村要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文件的整理归档,认真总结,以书面材料报县组织部和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换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将换届工作作为乡中心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覃煕任组长、乡长汪峰、副乡长向德胜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换届选举工作。各村要成立选举委员会,负责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二)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乡党委、政府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应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原因,取得群众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激发矛盾。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造成严惩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万民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3日
附:1、万民乡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联系村情况
2、万民乡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
万民乡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联系村情况
村名 |
负责人 |
成员 |
海角村 |
王书生 |
王富念、向元坤 |
万民村 |
向鹏 |
彭金、李之孝 |
青龙村 |
向鹏 |
张国良、张长化 |
崧溪村 |
向鹏 |
王家海、冯小波 |
洞坪村 |
向德盛 |
彭继华、杜崇铸 |
新农村 |
王书维 |
庹兴权、龚长华 |
西库村 |
王书维 |
覃丰文、张春河 |
伍伦村 |
向德盛 |
向德盛、彭清章 |
附件2
万民乡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3月26日至4月11日 |
乡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认真搞好宣传发动,摸清底子,制定方案,培训选举骨干,成立并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推选村民代表制定村选举办法,公告财务审计结果。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4月12日至4月22日 |
进行选民登记并分别公布选民名单和本届选民名单,在选民登记之前公告选民登记日、正式选举日和确定村委会任职职数。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4月23日至4月30日 |
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5月1日至5月8日 |
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公布。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5月9日至5月12日 |
自荐人资格审查并公布,确定并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地点。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5月13日5月14日 |
选举准备:制作选票、票箱和布置会场。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5月15日至5月17日 |
正式投票选举。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5月18日至5月28日 |
另行选举。选举资料归档,逐级上报各村选举结果。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5月29日至6月7日 |
建立机构,健全规章制度。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6月8日6月15日 |
总结经验,上报资料及书面总结。 |
乡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村民选举委员会 | |
6月16日至6月20日 |
检查验收,总结上报资料。 |
乡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